(Boston Orange 編譯) 上星期,西洛士百利 (West Roxbury) 的波士頓地方法院法官撤銷了一案件,稱在波士頓市長吳弭 (Michelle Wu) 家門外抗議的一名女子被捕,是” 錯誤” 。
自從波士頓市議會已9比4票,通過了吳弭市長提出的新法令後,民眾在住宅區抗議,僅限於早上9點至晚上9點之間,違者將罰款,首犯罰50元,再犯罰150元,第三次違犯,罰300元。
4月某天的早上7點45分時,Shannon Llewellyn在吳弭市長位於羅森岱爾 (Roslindale) 的家門外抗議,被警察逮捕。上星期,法官Steven Key在聆訊時把這案件撤銷了,稱這案件
“完全不應該是宗刑事案件,根據該法令,這應該是民事案件”
。
該法令要求警察發張傳單給抗議者,告知他們可以選擇在書記官面前聆訊。法官Steven Key說,警察沒有給Shannon Llewellyn這一選擇,就直接逮捕並控告了她。法官認為她是被錯誤逮捕,錯誤控告。
法官Steven Key在撤銷此案時說,警察應該只是發張傳單給Shannon Llewellyn。他也下令把該控罪從Shannon
Llewellyn的記錄中刪除。
Shannon
Llewellyn的律師Ilya Feoktistov說,他們的論點是該法令根本不符合憲法規定。而且重點是法官承認了該法令不能以逮捕來執行,逮捕是錯誤行為。
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間,抗議者在吳弭市長家門外一連抗議了好幾個月後,吳弭市長提出”一項有關針對特定住宅抗議的法令”提案。
6月份時,另外一宗在吳弭市長家門外的抗議事件,有4人被警察逮捕。這4人分別為Llewellyn、Marie Brady、Danielle Mazzeo 和Catherine Vitale,也是在7點45分,被禁止抗議的時間被捕。
根據事件視頻,Llewellyn、Marie Brady敲打一個金屬鍋,整組人吟唱”吳可恥 (Shame on Wu) ”,”言論自由不是罪”等鋸子。
上星期,西洛士百利法官也撤銷了
Brady 和Mazzeo的控罪案件。Llewellyn 和Vitale 將於9月26日為6月份的被捕事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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