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護照還未到期者,也可以申請換新護照。
外交部發新聞稿廣告週知,新版護照已出爐,並說明新版本在保留現行版本的元素與架構下,放大「TAIWAN」字樣,將英文國名「REPUBLIC OF CHINA」環繞於國徽外圈,進一步提升晶片護照封面的「台灣」辨識度。外交部訂於明(110)年1月11日起正式發行新版護照,不論於國內或駐外館處均可提出申請。
凡在發行日當天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完成送件者,除可獲得限量精美小禮物外,當天中午12時前於國內上述各地點完成送件,有機會申領到前100號的新版晶片護照。
外交部將於當天下午以電腦抽出,並於外交部網站公告結果。
持有舊護照的民眾,無論效期還有多久,都可申換新版晶片護照。不申換也可繼續使用至效期截止日。新版晶片護照規費仍為每本收費新台幣1,300元(未滿14歲孩童每本新台幣900元),申辦護照條件及流程都沒有改變。
外交部已請駐外館處通知各國政府、機場港口海關、移民局、「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稱 IATA)及航空公司等,給予持用新版晶片護照國人通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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