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 Orange 編譯) 去年12月在在昆士市華盛頓街上向亞裔叫囂” 回去中國” ,再開車把那名亞裔撞進水溝去的77歲男子,John Sullivan被控聯邦仇恨罪。
昆士地方法院起初以2項以危險武器攻擊毆打罪,1項違反民權罪,草率駕車,以及撞人導致受傷後離開現場等罪狀,起訴John
Sullivan。今年3月3日,聯邦大陪審團起訴John
Sullivan觸犯Shepard-Byrd預防仇恨犯罪法 (Shepard-Byrd
Hate Crimes Prevention Act) 。
諾福克郡 (Norfolk)地方檢察官Morrissey的辦公室表示,John Sullivan把受害者撞倒在車前蓋上,開行50英尺後在Foster街交界處停下來,等受害者從車前蓋下來後,又喊了一句”回去中國”,然後又開車把受害人撞進旁邊施工處的溝渠中去,再揚長而去。
駐麻州聯邦檢察官Rachael
Rollins稱這種行為應受懲罰,還說仇恨犯罪在麻州沒有立足之地。
昆士市不分區市議員,曾任昆士市有史以來首名亞裔、華裔市議會議長的梁秀婷 (Nina
Liang)感謝聯邦檢察官以此罪名起訴,並強調她希望這種事情不會再發生。
這事件發生前不久,昆士市才發生一宗1明年逾60亞裔婦女在Wollaston地鐵站附近被綁架、強姦案。昆士市地方官員及民選議員也特地為居民們舉辦會議,列出仇恨犯罪受害者可以求援的資源。
Shepard-Byrd預防仇恨犯罪法訂於2009年,緣起於Matthew Shepard和James Byrd Jr.這2人的遭遇。Matthew Shepard是一名大學生,因為性取向,被人暴打後丟棄死亡。James Byrd Jr.則是一名非洲裔美國人在德州被一輛皮卡車拖曳致死。
違反這聯邦法令是嚴重罪刑,最高可判入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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