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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3月 31, 2022

波士頓市議會通過縮短抗議時間法令 吳弭反擊示威者贏回一局

波士頓市長吳弭(Michelle Wu)提案的縮短抗議示威時限, 波士頓市議會3月30日通過。
                 (Boston Orange 周菊子綜合報導) 波士頓市議會今 (30) 日以94票,通過了波士頓市長吳弭 (Michelle Wu) 所提法案,到私人住宅外抗議,時間限為早上9點至晚上9點。

             在這新規定下,初犯者罰款50元,再犯罰150元,第三次之後罰300元。一年之後,罰款架構將重新設定。波士頓市現有的關於抗議噪音限制為早上7點之前,晚上11點以後。

               波士頓市長吳弭自從要求市府員工注射新冠疫苗,以確保他們所服務民眾的安全後,有一批反對注射疫苗者,每天早上都到位於羅森岱爾 (Roslindale)的她家門外站崗,7點一過,就拿出大聲公高分貝的表達反對意見。等吳弭出門上班後,他們才停止。

部分北端餐館業者要求和吳弭市長對話。
             吳弭及鄰居們都不堪其擾。但吳弭一直忍耐,直到波士頓市疫情緩和下來,口罩禁令解除後,吳弭才提出修訂抗議法規,把她形容為騷擾的這些民宅前大聲抗議,改為只能在早上9點以後才開始,晚上9點前得結束。

             吳弭提出的法規修訂案後,波士頓市議會內有不同聲音,支持、反對都有。今日投反對票的市議員有Frank BakerKendra LaraErin Murphy,以及 Julia Mejia。他們認為新規定不公平的縮小了人們的第一修正案權力。

            波士頓市府的這一新條例將不影響徒步穿越住宅區的抗議,而且適用於所有居民,並不只是民選官員。

            自從吳弭上個月提出這更為嚴格的新條例後,激發了支持,反對兩方的激烈反應。30日下午的市議會,二度被議事廳外高聲反對這條例的民眾打斷。市議會議長Ed Flynn為此短暫叫停會議,等警察驅離群眾。

            一名男子在被警察護送出去前表示,該條例違憲,他們將成功的控告市府。另一名被護送出去者說,該條例完全是為吳弭訂定的。

            波士頓市議員Frank Baker反對該提案,他認為那是針對抗議吳弭的直接回應。他稱那是完全的錯誤,還補充說那會導致波士頓更加分裂。他說2020年他當選市議員,人們因為政治立場騷擾他時,他曾希望市議會會支持他。他說,現在,因為這事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們就要改變所有的規定我們是在侵犯第一修正案,侵犯言論自由權

                     另一名投反對票的市議員Kendra Lara之前已表達過,她擔心這條例是針對吳弭家門外抗議者的特定條例,可能對邊緣化社區造成問題。她說,抗議就是要造成破壞性,作為有權力者的我們,不應該去告訴人們,什麼時候才適當,或什麼時候出來抗議,才是我們會感覺好,或是對我們最好的時候,

            吳弭的辯解是這條例保留和平、安靜,又不會侵犯抗議者的示威權。在早前寫給市議會的信中,吳弭的法律團隊聲稱這法令一旦通過,將符合法律規定。

            一小群反對吳弭對市府員工新冠疫苗規定的抗議者,早上7點一過,就在吳弭家門外,打鼓,吹哨的抗議,已經好幾個星期了。吳弭曾說,她盡量不從個人角度來看待這抗議,但感嘆她的鄰居和家人都受影響。

            有些針對吳弭實施疫苗規定的抗拒,有種族歧視及厭女症的本質,因為去年十一月,吳弭才成為波士頓市第一位民選女市長,也是第一位民選有色市長。

            抗議吳弭規定市府員工需注射新冠疫苗的戰爭,還打到了法院去。上個月吳弭政府才就法院制止向3個公安工會實施這一規定的裁決,提出上訴。

            29日時,吳弭在推特上貼文,就北端餐館業者不滿市府的北端戶外用餐規定這事,表示市府不會把騷擾正常化當作可以接受的行為30日,市議會投票支持吳弭的提案。在吳弭為這事召開記者會時,這批人在市政府大樓內喊口號,批評吳弭不和他們直接對話。吳弭在推特上說,這批人中,有人參加了在我家門外的叫囂,霸凌市府員工及餐館業主同伴,他們沒有權也進來記者會大喊大叫。

            30日在市議會討論時,市議員Kenzie Bok表示,她認為就第一修正案而言,該條例微修到符合最高法院先例,讓她覺得很舒坦。

            支持該條例的市議員Richardo Arroyo表示,任何針對性的騷擾,都是不對的。他還補充指出,他母親家最近也成了示威者的針對目標。他說,波士頓市今年見證了以我們前所未見方式進行的針對住宅站崗抗議。

            他說,這條例的構想是給居民一些舒緩,讓他們在一大早時,可以享有一點平和,因為老實說,這是他們應該享有的。

            市議員Tania Fernandes Anderson認為這辦法是正確該做的事。她說,對一個人是錯的…….對所有人都錯這不是抗議,是騷擾,是凌虐

            最近這幾個月,在他位於南波士頓的家門前曾被示威者質問的市議會議長Ed Flynn把這事形容為生活品質問題。他說,對鄰居應該有些禮貌與尊重

            上星期,市議員問波士頓警察局總監Gerard Bailey,為什麼市長家門外的抗議者沒有因為違反市府的噪音條例,或是違反州法的有罪騷擾而被罰。

            Bailey強調,警察局處理抗議的方法是降溫和轉移。他指出,上星期,執法人員已和西洛士百利法院人員就噪音違規一節洽談,不過他們沒有發出任何罰單。他說,最近在波士頓內任何地方舉行的第一修正案抗議事件,警察都沒有因為任何噪音違規開過罰單。他說,如果我們有可能以刑事騷擾罪逮捕某人的話,我們會的。他還補充的說,如果吳弭選擇的話,她可以申訴抗議者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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