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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5月 26, 2018

中華公所要求開特別會議討論兩宗土地發展案


(Boston Orange) 紐英崙中華公所董事長陳家驊為529日,本年度第3次董事大會撰寫的報告出爐,建議中華公所董事會為大同村停車場,以及喜露(Herald)50號的發展計劃招開特別會議。
陳家驊的這份報告分六點,說明已完成繳交營運報告給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任務,報告和華人佈道會等合作,向市政府爭取計劃發展區域(PDA)”資格行動面對意外狀況,大同村停車場土地發展招標進展,中華公所大樓因去冬天氣嚴峻,維修翻新需求及開支倍增,中華公所被黃氏公所及黃光野告上法庭現況,中華公所和塔芙茨大學協商獎學金處理辦法等。
在爭取計畫發展區域資格一事上,陳家驊指出有兩個情況令人大感意外。一是三一教堂所改建共管公寓大樓路可思(The Lucas)”的居民,反對聲浪很大,波市府決定六月再開會討論此事。
另一更叫人詫異的意外是,堡壘村居民組織的代表,以不實資訊為依據,反對得比
路可思居民還強烈。先是說中華公所等了30年都沒拿出建可負擔住宅的計劃,最近右和中國超市(C-Mart)簽下長期租約,接著還說中華公所威脅持反對態度的該村居民,在公聽會中,試圖把該村居民趕出去。
            516日時,改建教堂的發展商,捐了10萬元給堡壘村居民組織。
            大同村停車場的發展案,目前已有WinnBeacon,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等三個機構提案競標。中華公所希望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喜露街與大同村停車場的土地發展案。
            關於黃氏公所和黃光野控告中華公所一事,陳家驊指出,坊間流傳很多不實資訊,但他相信中華公所董事們應該都知道的事實是,黃氏公所和黃光野是此案原告。
            陳家驊強調,此案目前仍在發現階段,法院已發出的初步禁制令,旨在延緩中華公所董事會於去年59日所做決議的生效期。
            陳家驊指出,換言之,如果原告撤銷告訴,中華公所的決議案就立即生效。黃光野的顧問頭銜將被剝奪,代表黃氏公所做出席中華公所董事的權利,也暫停三年。
除非雙方達成協議,此案將上法庭審議。
關於塔芙茨大學當年捐給中華公所的獎學金,陳家驊表示正在和塔大協商條款細節,邀請塔大校友提供意見。另外中華公所正在遊說塔大,在晚上時段把以前是青年會所在地,現在是塔大停車場的那塊地,開放給華埠餐館顧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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