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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2月 27, 2013

波市府要拿回發放酒牌權利

波士頓市議會日前以121票,通過一項“家規法請願(home rule petition)”,將要求麻州政府通過特別法令,把控制酒牌數量的權利,交回給波士頓市牌照局。
波士頓市議員普斯莉(Ayanna Pressley)為推動此法,已努力不下兩年,今年六月向市議會提出了這一議案。波市議員林乃肯(Bill Linehan)是唯一投反對票的議員。
 波市議會通過的這“家規法”請願,仍須波士頓市長簽字同意,接著交由麻州議會通過,才能生效。
            該法案的重點,並不是要增加賣酒店的牌照數量,但希望能有更多的啤酒及酒類牌照可供開業餐廳申請。普斯莉透露,今年六月她遞出申請案時,由於市內的酒牌數量有上限,商人想要開新餐館,變得很昂貴,或是很難和其他有酒牌的餐廳競爭。
            目前各市鎮的酒牌數量上限,是由州法規定。波士頓的數量上限是650張全酒牌,320張酒及啤酒飲料牌照。要拿到一張酒牌,得花成千上萬元。結果是,有些鄰里社區裏酒牌過於飽和,諸如有色社區等有些社區卻幾乎沒有酒牌。
            普斯莉的提案,要求廢除州政府的上限限制,讓波士頓市決定,該發多少張酒牌。一旦州議會通過波士頓這家規法,波市的酒牌申請,將以企業種類,而非實際地點來決定,而且一旦餐館歇業,市府將收回酒牌。該一提案還聲稱,市長將有指派牌照局委員的最終決定權,牌照局委員人數也將由三人增至五人。

已持有酒牌者,將不受新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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