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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8月 30, 2018

DOJ發聲明 疑哈佛招生歧視亞裔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整理報導)美國司法部(DOJ)(830)日一早,發表聲明,表示已向美國麻州區域法院遞交文件,在哈佛大學錄取學生時涉嫌故意歧視亞裔一案上,支持原告的哈佛會根據種族故意歧視說法。
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在報導這消息時提及,一旦美國司法部發話,法官都會聽。奧巴馬政府時的司法部強調平權運動(Affirmative action),法院就偏向平權,如今川普政府的司法部支持廢除平權,估計法官態度也會轉方向。
這宗案件是學生爭取公平入學機會(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控告哈佛大學在錄取學生時,故意歧視亞裔,違反了1964年所通過,民權法第四章,禁止接受聯邦資助機構,以族裔,膚色,國籍為由而歧視的規定。
美國司法部今日說,哈佛大學的錄取程序有可能受到種族偏見影響。
美國司法部在聲明中表示,哈佛未能展示該校的以種族來決定是否批准入學,是法令要求的。而哈佛依賴個人優點,例如仁慈,領導力,勇氣等來評估申請人的做法,傷害了經常被入學許可評審員打給較低分數的亞裔學生。
            美國總檢察官Jeff Sessions在聲明中表示,沒有一個美國人應該因為種族而被學校拒絕。
            美國司法部也總結道,哈佛大學使用種族作為批給入學許可依據的做法,以實施了45年以上,卻從未認真考慮其他的,族裔中立方法,來組成多元化的學生群體。
哈佛大學的內部調查,也曾警告學校在入學許可手續上要注意亞裔申請者是如何被對待的。
最近這幾個月,美國司法部廢除了奧巴馬政府時期,鼓勵學校在錄取學生時把種族列入考慮因素,以促進多元化的指導原則。
美國司法部認同了學生爭取公平入學機會在對抗哈佛大學這案件上的許多立場,也要求美國區域法庭法官Allison Burroughs 准許這案件繼續進行。
此案預定10月在波士頓審訊,最後可能會在明年,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
哈佛大學否認歧視亞裔申請人,並稱在評估入學許可上使用種族做考量因素符合確保所有學生在多元化校園中學習的法令要求。
            哈佛大學發言人表示,該校對司法部的介入,並和學生爭取公平入學機會結盟,感到非常失望。
            由於此案可能影響深遠,各界都十分關注,許多菁英學校都發表聲明支持哈佛大學,亞裔社區也因此案分成許多派系。
            波士頓環球報指出,與此案有利害關係的許多人,包括數名經濟學家,大約530名社會科學家及學者,亞美法律辯護及教育基金,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都發表聲明,支持哈佛大學。支持入學許可不分種族的團體,包括東南法律基金,公平機會及理由中心基金會,則向法院遞交文件,反對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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