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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7月 19, 2018

波士頓學校委員會批准付給張欽棠30萬元 惹出違反公開會議法質疑


(Boston Orange) 波士頓前任公校總監張欽棠(Tommy Chang)將獲得大約30萬元,最多一年的醫療保險,以及一封正面的推薦信。波士頓環球報以一篇報導指稱,波士頓學校委員會在明顯違反了麻州公開會議法的一次會議中,通過了這些條件。
根據波士頓環球報的計算,這數額是以張欽棠的一年薪資$267,383為準,計算出來的,其中包括約等於3萬元的27天還未使用休假日,以及3天私人事務日。
張欽棠是在2015年時簽下了5年受聘合約,如果學校委員會在沒有任何理由下解決他的合約,他有權獲得一整年的薪資。
張欽棠在718日,週三的一個訪問中表示,波士頓市長馬丁華殊(Martin Walsh)告訴他,想要轉向另一個方向。張欽棠說雖然他想要留下來,但他最後決定離開。他曾希望有機會做完合約任期,無論波士頓市需要他做什麼,他都準備著,他會支持這個學校系統和城市。
            在推薦信中,學校委員會讚揚張欽棠在創造策略彌平成就差距,以及給不同背景學生教育機會上的工作成績。該信還稱張博士和學校委員會的合作,也支持了獲取藝術,安全飲水,側重恢復正義的行為標準等重要政策的制定。我們感謝他的合作,以及他在領導一個複雜學校系統朝向平等,改善學業上的努力。
張欽棠的離職,已經成為學校委員會的惡夢,讓許多家長及支持者懷疑他們的可信任程度。根據州法,學校委員會應該有權聘僱,評估,辭退一名公校總監。在學校委員會的兩份張欽棠評鑑中,委員們認為他總體表現幹練,儘管他們也註記著他需要在溝通及和家庭互動上需要改善。
有些家長及支持者表示,學校委員會明顯的想要把這協議在公眾面前隱藏起來,持續的缺乏信任與透明度,讓社區受苦。
學校委員會是什麼時候批准合約,並不清楚,但這協議是由波士頓市和學校委員會在79日時簽署的。張欽棠則是76日簽署,然後713日再簽一份附件,放棄所有的申訴權。
在週一的會議中,學校委員會委員完全沒有向公眾宣佈,他們已經和張欽棠達成協議,也沒有在公眾面前投票來批准花這錢來執行協議。
遞出公開資訊法要求的麻州雜誌(Commonwealth Magazine),是第一個把這協議帶到大眾面前的機構。
張欽棠預定在727日會收到這筆付款,而學校委員會的下次會期是排在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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