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星期三, 8月 28, 2013

波市出租單位9/1起須每年繳費辦理登記

波士頓市的新法令,規定房東在本月底前辦妥出租房屋登記,但數以千計不滿市府收費的房東,迄今未行動。
波士頓市為掃蕩不負責任的房東,加強出租單位的安全與衛生,經市議會去年通過條例,規定房東每年辦理登記,市府檢查局(Insp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5年檢查一次。每個單位的登記費為25元。
波士頓房東們對此規定,大表不滿。絕大多數仍未辦理登記。其中有人批評波市府這一做法,只是為了增加收入。
根據波市府資料,目前約有4萬多個單位辦理了登記,約為市府所估計市內出租單位總數的30%
由於房東們反應遲緩,波市官員把原定81日的登記截止日期展延至8月底。
這還是第一次,波市府規定所有私人的出租單位,也必須每年辦理登記。從20141月開始,除了房東自己住在裏面,單位數少於6個的房屋以外,所有的出租單位必須每5年檢查一次。
波市官員表示,檢查主要針對長期問題,包括公寓管理不善,未符合衛生與安全的基本規定等。他們也將把重心放在曾有記錄的房東身上。檢查員會檢查房屋是否過於擁擠,有否消防危險,或發黴,蟲蛀等違規情況。
目前,波市府的所有檢查,都是因為有人抱怨。每當有新租客搬進出租單位時,就應該做一次檢查,但幾乎沒有房東通知過市府做檢查。
監管波市府檢查局的波市環境及能源長斯威特(Brian Swett)表示,在有抱怨才檢查的做法下,波市府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波市府有權,也有責任要確保租戶有個安全、衛生的居住地方。波市府計劃一年至少檢查30000個單位。
支持者表示,檢查會找出那些過於擁擠的危險公寓。今春在奧斯頓(Allston)發生的一場火災,導致一名波士頓大學學生死亡,9名住戶,6名消防員受傷的案子,就是其中一例。
據說,該房東容許19人住在那棟兩家庭屋裏。斯威特表示,那房子有20年沒做過檢查了。
2009年時,昆士市一間不合法公寓失火,唯一的出口被堵住,一名父親及他的兩個兒子死於其中。
根據2010年的人口統計調查,波市房屋中,有三分之二都是出租單位。在任務丘(Mission Hill)、奧斯頓(Allston)、華埠(Chinatown),以及芬衛(Fenway)等地區,出租比率更高達80%
大波士頓房地產董事會執行長魏斯爾(Greg Vasil)表示,許多房東為平衡開支,很可能把這筆費用轉嫁給租戶。法律規定的登記費上限是每一棟樓2500元,每一綜合大樓5000元。

斯威特表示,登記截止日期不會再展延,未依時登記的房東,可能每單位被罰一個月300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