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Segal Roitman律師樓律師Indira Talwani,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 (GBLS)亞裔小組律師麥小瓊說明88超市欠薪案,員工可申領賠償。(周菊子攝) |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波士頓報導) 2006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3日間在88超市工作,曾遭拖欠薪資者,可從1月26日起至5月15日止,經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GBLS)認證後,填表申領賠償。
審案法官Lloyd
MacDonald判定,從88超市出售南灣廣場(South Bay Plaza)分店所得款項,撥出95萬元處理這一欠薪案。其中73萬元將用於分配給申領欠薪者,另22萬餘元為法律訴訟費及律師費。
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GBLS)亞裔小組律師麥小瓊十一日以書面向外公佈這一訊息後,十八日再偕同Segal
Roitman律師樓律師Indira Talwani,在華人前進會召開記者會,說明案件概況。
麥小瓊指出,每名申領欠薪者實際可領數額,將視乎有多少人辦理申領,以及各人遭欠薪資金額多寡而定。
88 超市(Super 88)曾是紐英崙地區最大的亞洲食品超市連鎖店,在波士頓市、昆士市、摩頓市等地,開有六家分店。
2008年秋,88超市關閉了其中三家店。部份員工開始接觸華人前進會,探問他們的權益。
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訪談了曾在88超市工作的75人後,發現大部份員工每周工作約60小時,直到2007年秋天之前,工資每小時五元。而且,直到2008年春天之前,絕大多數員工即使超時工作、周日加班,也得不到加班費,或假日上班費。
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和Segal Roitman律師樓攜手,在2009年遞出訟案,要求法院判88超市償還積欠員工的薪資。
在談判中,88超市同意了償還欠薪。法官Lloyd MacDonald也在2011年12月20日,批准該一協議,要從88超市出售座落於多徹斯特(Dorchester)南灣(South Bay)分店所得款項中,撥出95萬元,存進由大波士頓法律援助處保管的信託戶口內,直到工人們的申領,撥付款項辦理完畢為止。
凡是2006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3日期間,曾在88超市工作,未獲應得薪資者,包括最低薪資差額,加班費,以及假日上班的一點五倍薪資等,都可申請賠償。
麻州各年的最低工資規定是,2006年6.75元,2007年7.50元,2008年8元。
麥小瓊表示,此案為集體訴訟案(class action)。他們代表的是所有的88超市員工。根據他們的調查統計,在2006至2007年秋天之間,88超市的超時工作員工,平均每週少領175元。在2007年秋之後,88超市大幅縮減加班時間,也提高了薪資,使得每週平均欠薪額降為65元。律師們也認為,週日工作的88超市員工,所領薪資也少於應得之數,平均每週少30元。
麥小瓊指出,每名申請欠薪賠償者可領得多少錢,將視乎其在88超市工作了多久,曾否週日上班或加班,在就業期間是否領得當年的最低薪資等。各人實際所得,也將視乎到底有多少人出面申領。估計可多至450人。但他們目前只確知有約100人獲悉消息。
二名前88超市員工,莫姓老先生,以及年約三十上下的梁先生,十八日出席會議,申述上司曾要求他感恩節當天工作,週日要他加班,卻只發給和平日一樣的工資等狀況。
華人前 進會工人互助中心余翠鳳在會中表示,許多工友不知道自己的權益,難以為自己爭取應有的福利。該會呼籲工友隨時致電該會(617)357-4499,查詢各方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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