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弭(Michelle Wu)最早宣佈參選波士頓市長。(檔案照片,周菊子攝) |
根據波士頓市法令,如果在位市長於3月5日前離職,就必須辦理補選。可是今年正好是波士頓市長選舉年,已經定了9月初選,11月大選。如果照章辦補選,從候選人提交符合參選條件的支持簽名,到選務局認證文件,接受申請,公告候選人,印製選票,辦理補選等等,估計最快也要6月,或7月才能辦完初選及大選的兩輪投票。
在這程序下,馬丁華殊一離任,波士頓市照規章,將先由市議會議長代理市長,然後辦補選,估計6或7月遞補上任市長,接著波士頓市得辦理正常選舉,11月2日選出將一任4年的下屆市長,於是就會造成波士頓市一年之內換4名市長的驚人記錄。波士頓市議員Richardo Arroyo提家規法請願。(檔案照片,周菊子攝)
波士頓市議員Ricardo
Arroyo因此草擬了一份,需要州政府議會通過才能生效的家規法請願(home
rule petition),提議廢除補選,節省辦理一場選舉費需要的大約25萬元。
波士頓市議會這時卻傳出一份內部備忘錄,質疑已宣布要參選市長的候選人,以及將任代理市長的波士頓市議會議長Kim
Janey,是否有資格在取消市長補選這家規法請願案中投票。
Andrea Campbell也已宣佈參選波士頓市長。 (圖片來自競選網站) |
不過波士頓市議員Richardo
Arroyo卻挑戰這法律備忘錄的正確性。他指出,週五他收到一封麻州道德委員會的信,支持他的提案。
該信引述州法,指公職人員在諸如特別家規法請願等事務上,不受財務道德規定限制。
本身是律師的Arroyo說,”這不是爭辯,也不是我的解釋,那就是法律”。
該法強調繼承馬丁華殊席位的這選舉,利益風險極高,而且馬丁華殊離職後,也會馬上發生骨牌效應。
日期註明上週五的波士頓市議會內部備忘錄,是由市議會法律主任草擬,發給市議會政府營運委員會主席,市議員Lydia
Edwards的。在聲明中,Lydia
Edwards表示,她諮詢法律顧問,以期稍後市議會的處理方式,人們無可質疑。
有關這事的討論,預定週二下午的公聽會將播出。
Edwards說,"我的目標一直是舉行公聽會,審核提案,然後及時的拿出完整文件給議會投票”。週五時她說,她曾向市政府企業法律顧問,以及州政府道德委員會徵詢指導。目前並不知道Edwards到底問了些甚麼,但Arroyo週五時收到了信。
批評Arroyo的人說,在選舉季當中改變市府規定不公平。允許Janey擔任代理市長直到今秋辦理選舉,會出現她一旦決定參選,將不公平的享有在位優勢這情況。
市議會的法律備忘錄,指吳弭和Andrea
Campbell,以及Kim
Janey在取消特別選舉這件事上,都有財務利益衝突,應該禁止他們投票。
該備忘錄說,”這(利益衝突)的定義包括的不只是投票行動,還包括在公聽會上商議,就事務提出意見,並就該事務投票等參與事務行動。
該備忘錄指的是兩名已宣布參選的候選人,但並未討論考慮參選的候選人,可能也有類似的財務利益衝突。市議員Annissa
Essaibi-George據說正在嚴肅考慮參選,米高法拉提(Michael
Flaherty)最近發出募款信,也說他在考慮參選這件事。
這法律備忘錄稱,請願議案需要有7票,或者即使是某些議員不能參加投票,也要有整個議會的大多數票同意,才能通過。
Arroyo質疑該一法律裁決,指那有違典型的議會程序。他也指來自州政府道德委員會的備忘錄和市議會的內部備忘錄互相衝突。他說,吳弭,Janey和代表波士頓市最有歷史性黑人社區的Campbell,應該要有評估這事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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