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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n Hayden。(檔案照片,周菊子攝) |
Hayden 的辦公室表示,隨身攝影機畫面顯示奧馬利在洛士百利(Roxbury)攔查涉嫌劫車的 39 歲史蒂芬森·金(Stephenson King)時,開槍行為不符合波士頓警局政策,也不符合州法的「迫在眉睫危險」標準。檢方指出,影像中另一名警員並未站在車輛前方,和奧馬利在無線電中聲稱的「嫌犯試圖撞死我們」不符。
根據警方報告,金在警方要求下搖下車窗,但車輛未熄火,隨後他倒車撞上警車,再向前移動。奧馬利先拔出電擊槍,之後改拔手槍連開三槍。金送醫後不治。
波士頓警局有政策,禁止對移動中的車輛開槍,除非警員面臨立即危險。
奧馬利於洛士百利地方法院出庭時,數十名穿著制服的波士頓警察坐滿旁聽席,警察工會領導人公開批評起訴的速度「太快」,「前所未聞」,並指控 Hayden 的決定有政治因素。Hayden 今年正競選連任,工會表示罕見的起訴速度「看起來像是政治表態」。Hayden 否認此說法,強調案件完全依據證據與法律標準處理。
社區領袖與警務問責機構則支持檢方的行動,認為影像時代應加速問責程序,並指出此案與明尼阿波利斯近期的聯邦執法爭議形成鮮明對比。波士頓警務問責委員會(OPAT)表示,為避免干擾刑事程序,已暫停警局內部的行政調查。
波士頓市府與警察局尚未公開表示意見,但此案已在警隊內部震盪士氣,也讓市府面對在支持警隊和維護社區信任之間取得平衡的壓力。多名警員私下表示,快速起訴可能讓警察在高風險情況下更猶豫是否使用武力。
奧馬利目前以個人保證金獲釋,案件將進入預審程序。法律專家指出,儘管起訴速度罕見,但要定罪警察仍具挑戰性,陪審團通常會給予警員較大的裁量空間。此案的審理結果可能對波士頓未來的警察訓練與使用武力政策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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