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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9月 08, 2009

波市長候選人麥奎亞咬住土地問題猛波市府行政

波士頓市長候選人麥奎亞(Kevin McCrea)昨(七)日下午召開記者招待會,拿出波士頓環球報昨日刊出的一篇「市府折價,買家賺錢(Buyers profited by city’s discount)」的文章為證,再次強調市府營運不夠公開透明,市府規定可以任意的大筆一揮就改,要改善這情況,必須換人做市長。
麥奎亞及波士頓環球報都提到的一塊土地,是牙買加平原(Jamaica Plain)達瑞普(Dalrymple)街26號。
麥奎亞指波市長在1996年四月九日時簽准地契轉移,把這塊3,492平方呎,當年估價為22,000元的土地,以750元賣給了該一地塊的鄰居業主費莉絲(Amada Mena Felix)。
但不到一年,她就把這塊地,連同她自己的家,以151,000元賣了出去。當年的記錄顯示,她家那棟房子估價為130,000元。
六年之後,儘管這塊原來由市府擁有的土地,在地契上註明有不准建住宅的限制,新業主莫拉樂(Domingo Morales)仍獲得市府許可,在這塊地上蓋了棟三家庭屋。
在發給建築許可(building permit)的檢驗服務局(Insp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之外,波士頓重建局,以及市府的區域規劃上訴局(Zoning Board of Appeal)都簽准了這一土地發展工程。
在區域規劃上訴局發出的許可中寫著,莫拉樂聲稱該一地區需要可負擔住宅。
根據記錄,在建築竣工後,莫拉樂很快的就在2005年四月廿八日,把三家庭屋的其中一個單位,以305,000元賣了出去,然後又以299,000元,在2008年十月廿二日,賣掉了另一個單位。
在房子賣掉以後,波市鄰里發展局(Department of Neighborhood Development)的法律顧問Jim McDonough在2005年五月三日這天,發給市府檢驗服務局(Inspectors Services)主管Gary Moccia一份傳真,通知他們,在1996年時加在這750元土地上的地契限制,必須守住(Hold Deed Restrictions),但那已經太遲了。莫拉樂在2008年時,又把第三個單位以290,000元賣了出去。
總的來說,根據建築許可上的資料,莫拉樂花了410,000 元來蓋房子,賣掉後,拿回894,000元。
波士頓環球報指出,根據市府的物業記錄,儘管市府折價賣出的土地,註有不准蓋營利建築物的地契限制,但買家從而獲利的例子,卻至少有兩宗。
根據記錄,波市長萬寧路(Thomas M. Menino,本報前譯馬連奧)在2001年,以500元把牙買加平原米罕(Meehan)街上的一塊1,666平方呎土地,賣了給毗連而居的鄰居John Sakowski。當時的地契限制買家只能做小型的花園或停車庫等工程,但2007年時,他就把這塊地連同兩塊相鄰土地,以675,000元一起賣出去。新業主規劃出蓋共管公寓的計劃,次年波市府就修改原有的地契,廢除了不准蓋屋的限制。波市府鄰里發展局助理主任費荷蒂(Mary T. Flaherty)在修改令上寫了,目前的業主希望蓋房子,DND不反對。
鄰居們沒有發現,提案中要建三棟樓,一個停車場的這工程計劃,得把座落在這原由市府擁有土地旁邊,有一世紀歷史,由杜樂餐廳(Doyle Café)創辦人所蓋的馬廄拆掉。
牙買加平原報(Jamaica Plain Gazette )的一篇文章指出,2008年三月時,在一次社區會議中,華殊告訴出席會議者,市府在准許該發展商施工之前,沒有先和鄰居商量,是犯了錯。市府鄰里服務局正在找尋把那地契修改令恢復回來的法律途徑。週六時,華殊告訴波士頓環球報,市府後來調查獲悉,該一修改令無法撤銷。她說市府接著和鄰居及發展商Peter Bourassa及Michael A. Burke合作,縮小這一工程的規模,以保留史蹟建築物。
另一宗個案,就是前述的達瑞普(Dalrymple)街26號。
波士頓環球報在九月四日時已刊文指出,該報的調查發現,從1993年萬寧路上任以來,波市府以五百元到一千元的不等價格,共出售了642塊市有土地,以期這些土地能為市府賺些物業稅。
波市府官員上週在辯駁時表示,買家有不能從土地買賣中謀利的限制。但環球報檢視記錄的結果卻發現,不單只有買家獲利了,而且萬寧路政府也同意了修改地契,容許蓋屋。
波市鄰里發展局發言人華殊(Lucy Warsh)稱這些個案,是市府一時疏忽(oversights),一般來說,折價市有土地的買家都遵循了地契限制。

圖片說明:
指頭關節(Knuckle Bones )體育活動公司創辦人Mitch Zeisler(左)和波士頓市長候選人麥奎亞(Kevin McCrea)在波市府廣場前,惺惺相惜的談開來。(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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