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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月 19, 2009

海港城餐廳違反時薪法 AG辦公室索罰款五萬元

波士頓華埠又傳兩商家因違反薪資法受罰。麻州總檢察官柯克莉(Martha Coakley)的辦公室昨(十八)日檢控海港城(Big Fish)餐廳,文(Wen)氏建築公司,索求罰款共約五萬元。
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指出,現年四十六歲,住在摩頓(Malden)市,同時擁有座落在波士頓華埠的海港城餐廳及文氏建築的余易文(譯音,Yi Wen Yu),違反了麻州的薪資及時薪法,未能按時發薪資給員工,未發給員工適當的收據,也未能提交證據供檢驗。
麻州總檢察官的檢控要求海港城餐廳及余易文付款一萬九千元給四名僱員,另付七千元罰款給麻州政府;要求余易文及文氏建築付款一萬六千元給另外四名文氏建築公司的員工,並另外付七千元罰款給麻州政府。
華人前進會代表受害員工向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多次申訴,在海港城以及文氏建築公司工作的這些員工,做了工卻收不到錢後,該辦公室的公平勞工組的助理總檢察官Lillian Hirales,以及稽察員James Coughlin,從2008年三月起展開調查,並發現該兩公司未能依法付薪資。海港城餐廳的四名員從2007年九月工作到2008年一月。文氏建築的員工從2006年九月工作到2007年三月。
麻州總檢察官辦公室的公平勞工組的工作是執行麻州的最低薪資法、逾時工作法,以及薪資法。認為自己在工作場所中的權力遭受侵害者,可打該辦公室熱線求助(617) 727-3465。查詢麻州薪資法、時薪法及工作場所權力,可上網www.massworkrigh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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