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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8月 01, 2007

大同村出售案 論而未決

李氏公所董事李奇舜在會中派發李氏公所對大同村一案意見的公開信。(周菊子攝)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波士頓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1994年主席黃述沾當年承諾的大同村出售案,在延宕十三年,歷經無數討論後,七月三十一日晚在紐英崙中華公所議員大會中的討論結果,又是一個拖字。

          會中的討論及報告,還透露出中華公所的財政「大紅」,三、四月的赤字高達一萬三千餘元,未來「錢」途令人擔憂。

根據財政報告,中華公所已然是動用了原本限制用途的SCM大樓租金收入,來應付日常營運開支,居然還出現赤字,使得部份議員要求中華公所動腦筋開源節流。不過黃國威主席報告,最近公所又有承租戶遷出,廣東音藝社要求減租,九月份後廣教學校新校舍建成之後,很可能不再續租。中華公所也覺得很頭大。

阮氏公所董事阮鴻燦在會中表示,他向州政府的相關機構查察過,
地契上的附加條文
(rider)必須簽約雙方都同意,才可以變動。(周菊子攝)

            當晚三十四名出席議員,對大同村一案,顯然仍有不同意見,但部分議員確切瞭解到,「出售大同村」是當年中華公所得以買下大同村的條件之一後,不再反對出售,不過卻繼之挑起該賣給誰的議題。

              黃述沾當年的本意,是希望以「居者有其屋」方式,造福貧苦居民,但波士頓重建局與中華公所聘請的律師最近都證實,由於大同村的建造及營運經費,幾乎都來自政府的各項可負擔住宅資助項目,在運作、貸款或買賣上,直到2044年都受有重重限制,大同村的214個住宅單位,不可能分別擁有完全獨立自主的業權。

           波士頓重建局繼五月廿一日發信給中華公所資產管理委員會的黃述沾,大同村聯誼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周樹昂,要求他們在三十日之內,就出價五百萬元的新買賣合約協商,給波士頓重建局一個答覆之後,以期波士頓重建局不需採取任何行動,來執行當年簽可買賣的「條件」,又於七月廿三日發信給中華公所律師紀辛鮑(Warren A. Kirshenbaum) ,表示希望在八月廿一日前,得到中華公所的回應答覆。

         當晚有議員表示中華公所那麼多官司都打過了,不需要怕波士頓重建局的「威脅」。但也有議員指出,一打官司就要花錢,何況還不見得打贏。根據中華公所的財政報告,上一個會計年度的律師費,已高達十五萬元。

           中華公所為了讓所有議員對大同村一案有更清楚瞭解,也因應董事會要求,已然花了近兩萬元律師費,就大同村的買賣狀況提供專業意見。七月三十一日晚,中華公所也特地把律師紀辛鮑做的十一頁報告中的總結,翻譯成中文。這兩點總結是,「紐英崙中華公所可能有責任轉移大同村公寓的業權(給租戶聯誼會或類似組織)」,「接受波士頓重建局的定義,居民控制的有限夥伴或責任有限公司,符合1994年文件上的要求」。

           不過當晚出席的議員們,仍然對大同村一案感到不踏實,決定要求波士頓重建局再展延日期,讓中華公所有時間再進一步研究。

             當晚,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並宣佈,為節省聘請警察費用,由中華公所與華埠主街等機構合辦的「華埠中秋節聯歡會」,將從原定的八月十二日,改為八月五日舉行,其他一切照舊。

              公所主席黃國威也當著一眾董事的面,抱怨公所英文書記劉啟祥未告假,就一整個月多不見蹤影,完全失去聯絡。他說公所最近辦事效率不夠,是有原因的。劉啟祥以他返港,赴泰,電話及電腦不是那麼容易使用,以及他臨行前曾告訴另一名董事阮鴻燦自己要出埠等,做為解釋。不過阮鴻燦在黃劉兩人的各自陳述中保持緘默了好一陣後,很小聲的說他並不知道劉啟祥去了那。劉啟祥在辯解他並未影響公所事務的辦理後,面帶微笑的向在座董事一鞠躬表示道歉。

               中華公所中文書記陳國華報告,今年是公所的選舉年,選舉小組已於七月七日開過會,決定今年的職員提名截止日期為十月三十一日,選舉日為十二月五日。選舉小組並已初步整理出包括四十一名董事,五名職員的投票董事名單,請董事們於一週內和公所核實,再確定名單。中華公所主席黃國威也趁機介紹了三名新董事,包括美東國術會的胡衛正,回鍋的黃氏公所代表黃立輝,以及之前漏了介紹的龍崗親義公所代表劉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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