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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3月 08, 2014

“掀裙法”定案 違者可罰入獄兩年半

麻州州長派區克(Deval Patrick)昨(七)日大筆一揮,簽了。“有關非法性窺視(An Act Relative to Unlawful Sexual Surveillance)”的H3934法案,立即生效。
            被稱為“掀裙法”的這一法案,將使偷拍,偷錄,或以電子儀器窺視他人的性器官或隱私部位,成為犯罪的非法行為。
            在這法案下,任何人故意的秘密拍攝,錄影,或以電子儀器窺視他人的性器官或隱私部位,將面對最高入獄兩年半,或罰款五千元的懲罰。
            該法案也在麻州訂定了一項新的刑事罪。任何個人故意秘密錄影,拍攝兒童的性器官,或隱私部位,或隱藏這行為,將將面對最高入獄五年,或罰款五千元,或入獄及罰款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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