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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 03, 2008

麻州大選三問題 廢所得稅、持有少量大麻不算罪、廢賽狗場

今年十一月四日的大選,麻州選票上將有三個問題,請麻州公民自決。
這三個問題分別和麻州所得稅、持有大麻、賽狗有關。
十月下旬時,麻州各社區團體、民意代表陸續發起向一號問題說「不(NO)」的呼籲。本報當時已就這是否「廢除麻州所得稅」問題,做過說明。
為協助選民在明(四)日投票前,更清楚這三個問題的利弊,本報特地在此重做一次完整的綜合整理。

一號問題:
將從2009年一月一日起,把麻州的個人所得稅降為2.65%,接著從2010年一月一日起,廢除這一稅項。
贊成這法案的人說,這一稅項每年約可為麻州政府帶來125億元收入,讓政府更浪費揮霍,徒然肥了工會及公職人員的福利,卻「搶」走了一般人辛苦所得收入的5.3%。他們說投贊成票將讓麻州內的三百四十萬名工作者及納稅人,各拿回3,700元。削減州政府的開支27%,從現有的473億元減到347億元的1999年水平。
這一問題由自由派的前州長候選人卡菈侯威(Carla Howell),以及她的小政府委員會(Committee for Small Government)提出。支持者還有1980年率眾推動,並通過了二又二分之一條款(Proposition 2 ½)地產稅法的芭巴拉安德森(Barbara Anderson),以及支持有限稅賦公民(Citizens for Limited Taxation)。
反對這法案的人說,這等於刪減州政府預算的40%,會導致地產稅上漲,重要的地方服務,諸如學校、維持治安、維修道路等的經費都得縮減的結果。
他們也指出,那可能會損害到州政府的債信評等,借錢能力。
持反對意見的知名者包括「我們的社區聯盟(Coalition for Our Communities)」,社區活動家團體,州及地方商業團體,公職人員,以及波士頓市議會等許多經選舉產生的團體。
法案內容:
這一問題2002年時也出現過。支持納稅者認為這一問題太過冷門而嗤之以鼻,只花了4600元來反對它,結果驚岔發現竟有45%的投票者,投下支持票。這一次,他們卯足了力來宣傳,籌集應花了幾百萬元來保存麻州的所得稅。
同一時期,一號問題的支持者,截至十月中,只籌集並花了約十分之一的錢,仰賴著選民對當選的公職人員的不滿,對經濟情況的限制,以及對有規模限制政府的一般信念,來贏得選票支持。

投票結果: 70%贊成,30%反對,未通過。

二號問題:
把持有一盎斯或以下的大麻就犯刑事罪的處罰,改為民事處罰,而且犯案者的資料也不會被列入麻州的刑事犯罪記錄內。
支持者說,這一辦法將既能確保那些因持有少量大麻者,避免留下刑事犯罪記錄的污點,又能維持麻州現有的對種植、運送以及在受毒品影響下駕車的處罰。警察也可把每年約抓7,200名持有大麻者的警力,轉用於更嚴重的罪案上。他們也說,目前的情況是,持有大麻而被捕、定罪的記錄,即使控罪被取消了,留下的記錄許多僱主仍看得到。
提岀這一法案者為合理大麻政策委員會(Committee for Sensible Marijuana Policy)。知名的支持者包括美國民權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大波士頓民權聯盟(Greater Boston Civil Rights Coalition)、波士頓工人聯盟(The Boston Workers Alliance),以及反對禁止執法機構(Law Enforcement Against Prohibition)。
反對者辯稱,讓持有大麻不算刑事罪,等於向青少年傳遞鼓勵濫用毒品的訊息,還會助長街道上及工作場所中的暴力,導致更多車禍。有大約40%的刑事案被捕者,都在大麻測試上呈陽性反應。
知名的反對者包括麻州州長派區克(Deval Patrick),麻州總檢察官柯克莉(Martha Coakley)、聯邦參議員克里(John F. Kerry)、波市長馬連奧、前波市長雷夫連(Raymond L. Flynn)、全州的地方檢察官,以及波士頓十點聯盟(Boston TenPoint Coalition),麻州警長協會(Massachusetts Chiefs of Police Association)等。
法案內容:
凡十八歲以上的犯案者,將受到所持大麻遭沒收,另處以罰金一百元的處罰。十八歲以下的犯案者,在同樣處罰之外,還須在犯案後的一年內,上關注毒品問題課,否則罰金就提高到一千元。這是一個更廣泛的全國運動的一部份,和全國各地放寬對持有少量大麻所處刑罰的地方動議相呼應。這一法案要求麻州和其他也採行廢除刑事罪的十二州效法。在2006年時,麻州有6,902人因持有大麻被捕,根據聯邦調查局的統一罪案報告,那是麻州該年因毒品被逮捕總數的38%以上。

投票結果: 65%贊成,35%反對,通過。
2008年十二月四日起,持有少於一盎斯大麻,不再是刑事罪,但得繳罰款一百元。

三號問題:
從2010年一月一日起,禁止在麻州內進行任何在速度或能力上打賭的賽狗或賽狗會議。任何違反此法者,將須繳付不低於兩萬元的罰款給麻州賽事局(State Racing Commission)。
支持者說,這選票問題會終結殘酷對待灰獵狗的運動。從2002年起的過去六年內,約有八百頭灰獵狗受傷。這選票問題要求到2010年時,逐步廢除這一比賽,給賽狗場工作人員時間另找工作。
提出這一法案者為麻州防止殘酷對待動物協會(Massachusetts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支持者包括美國仁慈協會(he Humane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等。也有廿三名議員、麻州教堂協會(Massachusetts Council of Churches)等贊成。
反對者說,參賽的狗都是很有價值的競比者,受到保護、飼養,及供給住處。以比賽的數目來說。受傷率很低。而且他們說這一選票問題會導致兩個賽狗場的約一千份工作機會受影響,麻州及地方的經濟,稅收都會因廢除賽狗而受損。這些賽狗場在2000到2007年之間,付給麻州四千萬元。
知名的反對者包括瑞罕陶頓(Raynham-Taunton)賽狗園業主卡尼(George Carney),副州長提姆穆瑞(Tim Murray)。在這一問題的爭論中,值得住議的缺席者是麻州另一賽狗場,在里維爾(Revere)的奇妙地公園(Wonderland Park)。該賽狗場一直想要保持財務活躍以吸引賭場。
法案內容:
這是人們第三度嚐試禁止賽狗。在2000年時,這一選票問題僅以微少票數落敗。2006年時,在卡尼提出法律質疑後,未列印到選票上。除了1934年起可合法賽狗的麻州外,美國還有其他十州可合法賽狗。但近年來這兩個賽狗場都不斷流失顧客。奇妙地的賭狗人數,從2002到2007年,跌了65%。在瑞罕(Raynham)下賭注的比率也下跌了37%。

投票結果: 56%贊成,44%反對,通過。
這意味著所有的商業賽狗場都須在2010年一月一日前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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