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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年發出的通氣通告。 |
根據法庭文件,55歲的Tuen Kit
Lee 和家人當年在昆士市擁有並經營一家餐廳,Kagawa。2005年2月時,他帶著眼睛那兒剪了個洞的毛織帽,手上戴著塑膠手套,到一名他認識的女侍應生所住公寓,強姦了她。警方找到其中一隻手套,並取得DNA樣本。
諾福克檢控關在法院文件中寫道,受害者和嫌犯長年共事,能夠聞出嫌犯的的口臭味道,這才成了才是確認嫌犯的最主要資訊。此外,那天,嫌犯還特地問她晚上是不是會一個人在家。
警方表示,受害者作證指出,嫌犯持刀強迫,把她面朝下的綁在床上,性攻擊她好幾次。
2007年,Tuen Kit
Lee出庭為自己辯護,承認他起初要用水管交代把受害者綁起來,沒綁成後,改用塑膠繩把受害者綁在臥室的床頭板上。他否認和受害者有性行為,還說那是雙方同意的。
不過就在法官聽取總結前,Tuen
Kit Lee逃跑了。紀錄顯示,法院在2007年9月24日判處Tuen
Kit Lee 犯了嚴重強姦、綁架、非禮和毆打等4
宗罪。
接下來的幾年,警方到處搜尋Tuen
Kit Lee,還好幾次把他列為美國頭號通緝犯之一,去年還懸賞1萬元要追拿他。州警暴力逃犯逮捕科
(The State Police Violent Fugitive Apprehension Section)在今年4月收到舉報,把他們帶到加州Diablo,並在那兒找到和一名花店主人一起住了15年的Tuen Kit Lee。
警方說,這名女子並不知道Tuen
Kit Lee在麻州犯的罪。
根據法院記錄,2007年時檢控官提出,如果Tuen
Kit Lee認罪,受害者不需要出庭作證,就求處入獄10年的判刑,但Tuen
Kit Lee拒絕接受。現在諾福克俊地方檢察官Michael
Morrissey辦公室要求處以入獄28年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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