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 Orange 周菊子整理報導) 紐英崙中華公所將於11月28日召開本年度最後一次會議,訂12月5日改選下屆幹部。主席在報告中聲明,中華公所行事以英文版公所章程為依據,其中並無禁止職員競選連任條文。
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陳家驊在會前向大會董事提交了主席報告,重點有六。
關於黃氏公所及黃光野於5月30日向薩福克郡高等法院提告,要求廢止中華公所5月9日所做,有關黃光野的兩項表決案一事,法院於6月19日同意給予初步禁制令,中華公所其後上訴,但礙於司法程序,在全案解決前,黃光野將保有”顧問”,以及”出席中華公所董事會代表”的頭銜。
關於此事的訴訟日程,包括2017年9月27日,回應申訴,2018年3月26日前做完蒐證報告,2019年5月30日預訂結案,並有法官做出判決。
在7月份的會議中,中華公所董事會投票批准聘用Tarlow, Breed, Hart and
Rodgers律師樓的律師Al
DeNapoli來為中華公所辯護。此案目前仍處於發現證據過程中。
關於發展大同村南向停車場一事,中華公所已聘請Munkenbeck及David Traggorth製作資格要求(RFQ),招標書(RFP)。目前資格要求已送給13家有發展可負擔住宅經驗,或以前曾對此開發案表示過興趣的發展商,包括華人經濟發展協會(CEDC),亞美社區發展協會(ACDC),可負擔住宅保存會(POAH),社區建造者(TCB),EA費雪發展公司,榮門(Wingate),烽火(Beacon),Penrose,以及睿聯置業(Related Beal)。中華公所目前已收到6家發展商的回應,包括ACDC, POAH, TCB, Winn,
Beacon,Penrose。
中華公所的物業小組已和所有六家有回應的發展商面談過,決定邀請榮氏(Winn),烽火,以及亞美社區發展協會遞交競標書。中華公所的招標書將於11月底送交給這些發展商。最後定案的招標書,也附在主席報告中,供中華公所董事參考,置評。
戴維斯公司(Davis)和波士頓華人佈道會(BCRC),中華公所正和波士頓計畫及發展局持續合作,以推動區域計畫案(PDA)申請。有關這一發展案的最後草案,也負載報告後,供中華公所董事參考,置評。
中華公所門前的孔子像,損壞的速度很快,Arthur Choo已為重做,準備了一套規格,也未修理殘障坡道做了準備。中華公所目前只收到兩份競標書,稍後將問在審閱合約上一向很幫中華公所的NEI。這讓中華公所多收到4份競標書。NEI已同意幫中華公所監管合約,內容包括水泥工,以及塑像維修。不過,看起來費用會是在65,000元至70,000元之間。關於此事,物業小組會有更詳盡的報告,並向董事大會要求更高的發包合約權力。
在2017年11月12日時,黃光野及黃市公所的律師寫了一封信給中華公所的律師,威脅要申請緊急禁制令以阻止陳家驊尋求連任中華公所幹部。中華公所在回應中指出,中華公所章程英文版並未聲明禁止幹部尋求連任,而且中華公所章程以一文版為準。
該信件也附在中華公所主席報告中。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