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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4月 27, 2005

廿四號地段該怎麼發展?

廿四號地段該怎麼發展?廿五日晚,華埠社區民眾在華埠及皮革區中央幹道諮詢委員會假聖占士教堂舉辦的社區會議中紛紛表示,廿四號地段發展公司所提出的發展計劃,仍有可負擔住宅數量不足,可負擔性不夠,如何確保更多華人可入住,停車位太少等等可議之處。

擁有廿四號地段的麻州公路局,廿五日派出麻州公路局地產部副主任威廉特透(William D. Tuttle)到會收集民眾意見。他表示,廿四號地段發展公司還預定於五月五日(週四)早上八點,向波士頓市長辦公室的中央幹道竣工工作小組做說明,有心民眾屆時可出席會議,發表意見。另外,從即日起直到五月底以前,麻州公路局不會發標,並將持續接受民眾以電話、電子郵件、郵寄或傳真等方式,就廿四號地段發展提案的內容遞交意見。

廿五日晚的社區會議,約有四、五十名社區民眾出席。代表廿四號地段發展公司的亞美社區發展協會代理行政主任劉繼明,新波士頓發展夥伴公司項目經理麗莎戴維斯,和建築設計師一起向出席民眾說明了他們所提的發展計劃概要後,發表意見的社區民眾相當多。

華人前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等人要求發展商在落實最後的發展計劃前,把華埠民眾納入決策過程中,以確保華埠可爭取到最大利益。

華埠社區議會議員李厚鵬要求發展商刊登廣告、開辦課程,提點華埠居民成為廿四號地段大廈新住戶的條件與申請方法。

華埠及皮革區中央幹道諮詢委員會共同主席范王柳娥則提醒出席者,華埠居民,尤其是當年的乞臣街居民,在華人之外,還包括黎巴嫩人、敘利亞人。這些人都有權優先搬回乞臣街。當晚出席會議的奧麗維亞魏謝(Olivia A. Waishek)就是在乞臣街出生的居民。她說,乞臣街被拆後,她家搬到大同村,後來又再搬走。她認為政府當年是白白從居民手中把地拿走,居民們現在當然應可要求政府以象徵性的一元,把廿四號地段還給居民們。

華 信屋居民秦繼華提出三點意見。他反對麻州公路局接受發展商的提案,並要求政府促使發展商回頭和華埠重新協商,以爭取更大的華埠整體利益。他表示,紐英崙中 華公所、華人前進會、華人經濟發展協會、華埠居民會,以及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為爭取廿四號地段回歸華埠,曾經合作結盟。但發展商在擬定發展計劃時,既未和這 些組織協商、溝通,也未花足夠的時間來聽取社區民眾意見。在發展商召開的兩次公開會議中,社區民眾提出了空地綠化、樓宇高度超過了華埠整體發展計劃所定上 限,真正可負擔房屋的數量不足等問題,但發展商呈交給麻州公路局的發展計劃提案,並未根據民眾意見作任何修改。此外,華埠工人的收入,是大波士頓地區平均 收入的三分之一,可負擔住宅的收入標準,應以華埠的實際平均收入來訂定,才合理。

華 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特地撰寫了一篇「波士頓華埠廿四號地段乞臣街回顧與展望」,在會中唸給出席者聽。他指紐英崙中華公所、華人前進會、華人經濟發展協 會、華埠居民會,以及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在二年前組成「爭取廿四號地段回歸華埠發展大聯盟」,共訂立了三項目標,包括要求政府以一元把廿四號地段賣回給華 埠,要求廿四號地段的發展,須尊重華埠整體發展計劃內容,要求廿四號地段儘量多蓋低收入住宅、可負擔住宅等。但是時至今日,這三大目標無一達成,而聯盟成 員亞美社區發展協會還退出了聯盟,自行與坊間地產發展公司合作,成為競標廿四號地段發展權的發展商。他要求麻州公路局、波士頓重建局等政府機構,督促廿四 號地段發展公司重新研擬發展計劃,再與聯盟及華埠居民開會,謀求共識。

華 人前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認為,廿四號地段發展商確已盡其所能的力求顧及華埠民眾意願,但發展商提交的發展計劃規模,比她們想像得要大了,讓她們在發展設計 決策及可負擔性等方面產生不少顧慮。她質問發展商是否能自願承諾,在未獲華埠社區議會同意前,不向麻州公路局遞交最後的發展設計圖。她還指出,在聯邦政府 凍結第八類房屋補貼之際,發展商的撥出十七個單位給第八類房屋補貼戶說法,是否能實踐,問題很大。她還指出,麻州的平均中等收入數據具爭議性,發展商應重 新研擬標準,以所訂定的住宅租售價格,確為華埠居民負擔得起的數目。

關心華埠的社區民眾邢才華則強調,五十年前,因為社區重建計劃,華埠失去了半條乞臣街。如今中央幹道重新規劃,華埠就應該藉機會,把以前失去的都要回來。當年乞臣街上有圖書館,現在就應該還華埠一個圖書館。

另有一華埠居民指出,華人家庭一般人口較多,須要面積較大的房子。廿四號地段應多蓋些三睡房的單位。華埠地區還須要更多停車位。雖然有人指華埠在晚上劃為居民停車的街道,經常都空在那,但那是因為華埠須要的是廿四小時的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