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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3月 09, 2013

肥咖條款罰起來驚人 納稅義務人宜清查個人海外資產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已於今年啟動。誤觸法者,罰款甚至可高達帳戶中金額的50%。會計師呂旭明日前提醒具美國納稅義務人身份者,清查各人可能擁有的海外資產,帳戶,是否繼承了遺產等,及時主動揭露,以免無辜被罰。
      美國國稅局(IRS)今年啟動肥咖法案,並規定海外金融機構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簽署協議,提供美國納稅義務人在各金融機構的開設帳戶、持有股票資料。
      該一法案不僅要求美國納稅義務人一旦持有總額五萬美元以上海外資產時,須填報8938表,違者罰款一萬至五萬元,還規定故意少報,或未揭露擁有海外資產者,罰繳其海外帳戶中金額的40%
      呂旭明曾任安永會計師樓合夥人15年,目前自行開業,在美國、台灣、中國經營跨國會計業務。他指出,中港台都常有長輩餽贈金錢、股票給子女,或為子女開了戶頭,卻不想太早讓子女知道的情況,以致許多人無辜被罰。
      美國西岸加州,曾有人不知道自己是一瑞士信託基金受益人,國稅局找上門來,真罰了他帳戶中金額的35%,另加每年應繳稅額的50%,結算下來,帳戶裏的錢幾乎被罰光了。
      呂旭明指出,許多美國納稅義務人繼承了海外遺產,沒注意到有申報責任,美國稅務局一旦查到了,也照罰不誤,還追溯既往的計算罰款。
      夏威夷還發生過一宗個案,一名在海外住了廿年的美國公民,從沒回美國報過稅,突然過世了,所有資產要交由住在美國的兒子繼承,稅該怎麼算,怎麼補報,變成極為考人的問題。
      20092011年時,美國稅務局曾鼓勵擁有海外資產,但未申報納稅者自首。呂旭明以他的經驗指出,納稅人未找會計師磋商前,最好別輕舉枉動。大波士頓曾發生過一名自首者,申請修改稅表後不到半年,就有國稅局的人找上門,結果被判刑五年。
      呂旭明早前出版過「中美跨國公司稅務Q&A」,「美國報稅與財產揭露」兩書。
      在講座這天,他為出席者說明了凡持有綠卡,具美國公民身份者,都是美國的納稅義務人,必須以1040等表格,申報各人在全球所得收入,並以TDF9022.1表揭露在美國境外地區的帳戶,以8938表揭露在全世界各地持有的特定財產,以5471表揭露在美國境外所擁有的股權,以3520表申報接受的海外財產餽贈或繼承的遺產,以8854表申報放棄綠卡、公民時須繳納的稅款等。如果持有綠卡未滿八年,放棄綠卡時,不須額外繳稅。
      呂旭明應邀為新英格蘭大波士頓台灣商會(TCCNE)、大波士頓地區台大校友會(GBAANTU)、英格蘭台灣青商會 (TYCCNE)合辦,在僑教中心舉辦的「美國財稅資產規劃座談」當講者。同場演講的牛頓市金融及報稅服務公司會計師魏楷則,講談了20132014年的稅法變動。

圖片說明:

            新英格蘭台灣商會會長胡美惠(左一)、台大校友會前任會長許翠玲(右二)等人邀請呂旭明(左二)、魏楷則()兩名會計師講談稅法。(菊子攝)

            在加州、北京、上海、台北等地經營會計師業務的呂旭明,應邀談財稅規劃。(菊子攝)

            呂旭明(左一)回答觀眾提問。(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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