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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5月 02, 2009

塔大種族歧視案 肇事者向韓裔學生道歉

十三名塔芙茨(Tufts)大學韓裔學生四月初在校內遭同學以種族歧視字眼辱罵一事,在律師出面後,經有關方面協調,罵人者和被罵者已和於四月廿四日達成協議。
該一協議規定,罵人的霍斯特(Daniel Foster)必須在塔大校報上刊登道歉信,承認他說過種族歧視語言,吐口水,還威脅要殺了這十三名韓裔美籍學生。塔大校方將勒令他下學期(2009年秋季)停學一學期。根據梁聯星律師發出的新聞稿,塔大行政部門於四月廿五日在協議書上簽了字。
韓裔學生、肇事者、塔大校方,雙方律師經過無數小時,氣氛緊張的協商後,才達成的這協議也規定,霍斯特在塔大就學期間,不得參加兄弟會之類的組織,須報名上匿名酗酒者班或其他的相關治療活動,參加反歧視、反仇恨項目。塔大行政部門已宣佈,在塔大准許他回校上課前,霍斯特必須顯示他已從這一事件學到教訓。
道歉信已刊登上網http://www.tuftsdaily.com/freshman-admits-to-racial-incident-with-ksa-members-1.173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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