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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5月 30, 2007

BRA促中華公所履行當年購買大同村承諾

紐英崙中華公所昨(廿九)晚在召開的本年度第三次會議中,報告波士頓重建局支持紐英崙中華公所把大同村賣給居民的意見,並建議大同村居民聯誼會提高售價。

但紐英崙中華公所一眾董事,顯然對大同村的租金,業權等等相關問題,仍然有許多疑問。董事陳家驊,英文秘書劉啟祥等人分別多次做出說明。

董事李奇舜質問是否一定要賣給某個機構,商業租戶是否有資格購買,是否只有窮人才有資格買等等問題。

會中英文秘書劉啟祥表示,六月七日六點在中華公所會議廳再開會討論,以期中華公所能依照波士頓重建局的要求在三十日之內有所答覆。

大同村的出售問題,在紐英崙中華公所及華埠社區之內,曾引起極大爭議,一度還引發兩名亞美委員會委員出席公所會議,提出質疑。

波士頓重建局在四月十八日邀請中華公所前任主席黃述沾,現任主席黃國威等人出席討論,希望促使中華公所實踐當年買大同村時的承諾。出席者包括劉啟祥等人。五月廿一日,波士頓重建局回信說明,大同村交易後,必須維持為由居民控制的大樓。其中第七點並申明,中華公所須保有執行當年在買賣合約上所聲明的土地限制,包括保障遷入居民為低收入戶等。

昨日會中並說明,好事福街兩塊地的出售細節,將待土地估價公司打價後,再由董事會細論。

昨日的會議並花了一個多小時,討論會議記錄的內容。會中議決,三月廿七日的會議記錄,將待英文秘書劉啟祥重新整理為中英文並列,並修訂部份內容,以期避免出現斷章取義可能,刪除有關繳交報告給麻州州務卿辦公室的文句後,下次會議再交由大會決定是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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