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理德及Maria
Christina Blanco指出,近年來波士頓市豪華住宅出現得有如雨後春筍,企業投資者掃購,提高租金,正把波士頓市帶入一波新的住宅危機。例如東波士頓的租金每年漲12%,洛士百利7.4%,華埠也成為波士頓市年薪十萬以上居民比率最高的地區。
他們指出,波士頓市有三萬一千多戶住家,收入有一半以上要用來付房租。波士頓市內目前一睡房住宅的平均租金是二千四百元,換算成一年,就是二萬八千八百元,對於年收入在地區中位平均數,三萬七千元的家庭來說,等於是78%的收入得用來付房租。
他們表示,“租者國度”要求政府成立全國性的住宅信託基金(National Housing Trust Fund),訂立租戶權益法,修訂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增加可負擔住宅經費,改革可包容發展法,加強保留可負擔住宅,公地要公用,懲罰租戶無錯的逼遷行動,給予租客回到承租處的權利,支持租戶組織的權利等。
住在波士頓華埠夏利臣街,遭遇逼遷命運的李女士(Li Er Li),昨日出席發言,佐證大波士頓居不易,人們迫切需要可負擔住宅情況。她表示自己和身體狀況不佳,屬於殘障人士,需要在華埠看病的丈夫原本都在餐館打工。租住處最近被新業主收購,並已入禀法院,要求他們遷出。新業主打算翻修,加建二個單位,新租金為每月三千元。她表示已向許多地方遞交申請書,另找可負擔住宅,卻迄今全無下文。
波士頓市鄰里發展局(DND)局長狄倫(Sheila Dillon)昨日特地出席活動,表達她支持可負擔住宅的心意,期望房利美,銀行等機構在出售取消貸款贖回權(foreclosure)房屋時,能把房屋賣給有責任心的房東。她透露,波士頓市約有二萬三千八百戶人家亟需可負擔住宅,刻正處於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得用來交租狀況。她表示,根據波士頓房屋局(BHA)資料,整個波士頓市約有五萬戶可負擔住宅,其中約8%每年有居住者變動。波士頓市府也正積極增建可負擔住宅,訂有增建一萬戶的目標。狄倫坦言,需求和供應有極大差距,市府資源不足,還有待舟及聯邦政府支援。
克利夫蘭聯邦儲備銀行(Cleveland Federal Reserve Bank) 發表的“可負擔住宅危機解決方案“報告指出,全美25個人口最集中城市,各有40%到68%的居民租屋住,幾乎都得把收入的50%花在租金上。
其中人口約六十五萬的波士頓市,在人口數量上排名第24,但租屋住者佔總人口比例66.8%,在25個城市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紐約的68.3%,邁阿密的67.7%,全美平均才36.1%。
在波士頓市內租屋住者中,25.4%是非洲裔美人或黑人,10.3%為亞裔,19.4%為非白人的西語裔或拉丁裔人。
昨日參與集會活動機構還包括“在波士頓有權(Right to the City Boston)”,波士頓租客聯盟,“鄰居為更好的東波士頓團結(Neighbors United for a Better East
Boston),新英格蘭為正義團結(New England United for Justice),波士頓工人聯盟(Boston Workers’
Alliance)等。查閱報告可上網homesforall.org 。
圖片說明:
華人前進會的鄺寶蓮(左),陳玉珍(左三)陪同李女士(左二)述說滑佈租金高漲,面對逼遷命運狀況。(菊子攝)
城市生活公關Mike Leyba表示,圖中的193 諾維爾(Norwell )街這房子,在房利美取消屋主貸款贖回權,逼遷之後,從今年一月起就空在那兒。該機構認為與其讓這類房屋丟空在那兒,還不如用來安置急需可負擔住宅者。(菊子攝)
波士頓市鄰里發展局(DND)局長狄倫(Sheila Dillon)(右二)昨日特地出席活動,表達關切心意,並在現場回答問題。(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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