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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7月 17, 2007

市鎮政府與民眾同心 爭取通過合約到期用途法案



(本報記者菊子波士頓報導)麻州參眾兩院的住宅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Housing)(十七)日下午就麻州可負擔住宅合約到期後用途(Expiring Use)的相關法案,召開公聽會,包括華埠居民會的三名代表在內,共有數百名來自麻州各地居民出席旁聽、陳情籲請支持。

所謂合約到期後用途(Expiring Use),主要是指1970年代在麻州內蓋成的可負擔住宅大樓,一旦業主與聯邦政府等機構簽下的三十到四十年期合約期滿,就有權把大樓轉換成為市價大樓。有些沒到期的,業主履行合約廿年後,也有權選擇提前還清貸款,進行轉換。

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住在這些可負擔住宅大廈內的居民,一旦業主決定轉換大樓用途,就必須「捱貴租」,或是遷往其他較廉宜單位,甚至流離失所。

麻州參眾兩院的住宅聯合委員會昨日舉行的公聽會,是就參眾兩院所提的共十三項相關法案,舉行聽證會,再決定應該修改、通過或整合這些法案內容,其中絕大多數都以保存可負擔住宅為目標。

麻州老人行動會(Mass Senior Action Council)表示,麻州內共有83,000戶這樣的單位,其中27,000個單位在2010年以前會遭遇合約到期後用途(Expiring Use)狀況,有從可負擔住宅市場消失的危險。

拯救可負擔住宅聯盟(Coaltion to Save Affordable Housing)也指出,過去這兩年間,麻州已因此失去5,000個可負擔住宅單位。

這兩機構都以在麻州內擁有數以千計可負擔住宅單位的第一地產管理公司(First Realty Management)為例,指該公司負責人卡格曼(Bill Kargman)2006年九月,把羅森黛爾(Roslindale)區內有540個單位的高點村(High Point Village),轉換成市價租住單位,還拒絕和波士頓市長及市議員協商。最近,他還又發出一年通知,想要把布萊頓(Brighton)鎮內有160個單位的卡美樂苑(Camelot Court),轉換成市價單位。

他們指出,第一地產公司從目前仍獲政府補助的卡美樂苑獲取的年度利潤,高達一百三十萬元,換言之,一個單位可為他賺取8,125元。而同一時期,許多可負擔住宅在轉換成市價單位後,租金一跳三倍,從660 元漲到2200元的比比皆是。

包括昨日發言的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在內,大部份的出席者,都是籲請麻州參眾兩院的住宅聯合委員會關注「耆英要到那裏去(Where would the seniors go)???」的情況。

華人前進會社區組織員梁慧文也指出,波士頓華埠之內,也有六座以上樓宇,面對類似狀況。據悉這數棟大樓,包括堡壘村、公路村、君子樓、史坦(Stern)樓及大同村等。

波士頓市市長馬連奧也發出新聞稿,說明他支持保留可負擔住宅,並指出他和麻州參議員Petruccelli最近聯合提出3950法案(House Bill 3950),恢復波士頓市政府參與住宅保護法(An Act to Restore Boston’s Government Involved Housing Protection)

麻州參議員蘇珊特克(Susan C. Tucker)的助理雷秋海勒(Rachel Heller)表示,昨日約有六十人出席陳情,七到八十人打過電話,三十人以書面陳情。絕大部份都是支持保存可負擔住宅,但也有五個機構派代表反對。她透露,由於參眾兩院所提的法案數量很多,宗旨相似,該委員會將考慮把這些提案整合成一個法案,再交由參眾兩院進行法案討論。

波士頓市市議會本週四(十九日)早上十點半,也將在市議會中就住宅相關問題舉行公聽會。


圖片說明

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右一起),以及美順樓居民余新銘、曾肇禎等人昨日到麻州州議會出席「到期用途(Expiring use)」公聽會。華人前進會員工周愛薇(右二)協助做翻譯。(菊子攝)

耆英們出席「到期用途(Expiring use)」公聽會,高舉「耆英要到那裏去(Where would the seniors go)???」的標語牌表達心聲。(菊子攝)

麻州參眾兩院的住宅聯合委員會成員在公聽會中聆聽陳情。(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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