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21, 2016

摩頓市青少年暑期就業項目 2/29 起接受申請

The Mayor's Summer Youth Employment Program application process begins on
February 29, 2016!
 
Complete your Application online via the City of Malden website beginning Monday, February 29, 2016 by clicking on the "Employment" tab and then the "Mayor's Summer Youth Employment Program." Computers are available for use at The Malden Teen Enrichment Center, Malden High School and the Malden Public Library, Monday through Thursday from 9AM to 9PM and Friday 9AM to 6PM.
 
The deadline for application submission is 12:00 Noon on Friday, April 8, 2016. 

Mayor's Summer Youth Employment Program

DATE AND TIME OF WORK READINESS TRAINING WORKSITES TO ATTEND 
Thursdays 2-4, Malden High SchoolMTEC LUNCH, MHS LUNCH, Art in 2 Shades, Bread of Life, Cambridge Health Alliance, Early Learning Center, Groundwork Somerville, ICE. IVY Academy 
Thursdays 4-6, Malden High SchoolDPW, Eric Rubin (Public Facilities), Friends of the Fells, Steve Fama, GIS Divison, Human Resources, City Of Malden, Legal Department City of Malden, PACE Summer class helpers, Malden Housing Authority, Malden Redevlopment Authroity, PIP, Ron Janowicz TUTORS and Maintenence help, Ron Lessard, Spe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Fridays 9-11,     Malden High School Joe Levine, Malden Recreation, Chinese Culture Connection, Kumon Learning, Wah Lum Kung Fu and Tai Chi Academy, Malden Library, Tailored for Success, MATV, Mystic Valley Elder Services, YWCA 
Fridays 11-1     Malden High SchoolPCSM, Cemetary, MEELP, YMCA (aquatics, summer camps, HR, Robotics, Jose Mendez); Youthworks payroll helpers, Malden High School, Dana Brown, Seven Mile Road

星期五, 2月 19, 2016

华人前进会对梁彼得警察与雅佳•格利事件之事和 种族正义斗争的声明书

华人前进会对梁彼得警察与雅佳格利事件之事和
种族正义斗争的声明书
 2016218

最近,一些华人领导人和华人报纸都呼吁我们的社区人仕去参加声援梁彼得警察的示威活动。梁彼得警察被定罪二级杀人罪,事因他做巡逻时手枪射死一位28岁手无寸铁的黑人青年,雅佳
利。开枪后,梁彼得第一时间不是打电话救人,反而是与同事商量后发短信给工会代表保护自己的工作。其中被定的罪项是梁彼得没有及时提供医疗给被枪射的受害者。
该案件发生的事实是没有争议的,但梁彼得的支持者声称,他是替罪羊,因为他是中国人,而为什么许多其他白人警察也有杀了黑人却没有被起诉。 
华人前进会是一个有39年历史的民权社区组织,我们绝对相信亚裔、拉丁裔、和黑人等有色族裔警察也有受到种族歧视的影响,而我们会继续站起来促进和争取我们社区各界人士和场所都有平等的代表权和平等的机会。

我们也同意,任何滥用职权去杀害无辜受害者的白人警察都应该被起诉和惩罚,所以我们许多成员都有参加,《黑人的生命也是生命》(
BlackLivesMatter的抗议活动。以同样的理由,我们以往也有支持本地华人面对警察滥用暴力的受害者。

如果我们认为种族平等和正义是重要的话,我们就不能无条件支持误杀无辜的警察,仅仅因为他的肤色与我们一样。再者,这些无辜被杀的黑人手无寸铁,并被杀后没有提供医疗救助。我们应该思考什么才是正义和种族平等,与其他有色种裔社区团结一起,争取种族正义,并且呼吁所有杀害无辜受害者的警察都应该被起诉和负责!

Karen Y. Chen, Co-Director
Chinese Progressive Association 華人前進會
28 Ash Street, Boston, MA 02111
p:617-357-4499 f:617-357-9611
www.cpaboston.org

Chinese Americans in More Than 30 Cities to Rally for Justice for ex-NYPD Officer Peter Liang

Chinese Americans in More Than 30 Cities to Rally for Justice for ex-NYPD Officer Peter Liang
NEW YORK, Feb. 19, 2016 /PRNewswire/ -- On February 20, 2016, more than 100,000 Chinese Americans in more than 30 major cities across the U.S. are united as The Coalition of Justice for Liang to rally for justice of ex-NYPD officer Peter Liang. These cities include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Diego, San Francisco, Salt Lake City, Seattle, Denver, Houston, Dallas, Detroit, Chicago, Boston, Philadelphia, Washington D.C., Atlanta, and Miami, among others. The Coalition of Justice for Liang is a group of Chinese American organizations that are concerned about the trial of Liang and we are seeking equal justice.
Twenty-eight-year old Peter Liang had been on the duty for only 18 months when he was assigned to conduct a vertical patrol at the Pink Houses, a high crime housing project in Brooklyn. The two officers were patrolling the pitch dark stairwell and Mr. Liang's gun accidentally discharged. The bullet ricocheted off the wall and struck Akai Gurley, an African American civilian who happened to have entered the stairwell about one floor below. Unaware of Mr. Gurley's injury at first, Mr. Liang was in the eighth floor hallway, discussing with his partner how to report this incident. When Mr. Liang finally arrived on the fifth floor with his partner and saw the injured Mr. Gurley, Mr. Liang immediately called for an ambulance while Mr. Gurley's girlfriend was performing CPR. Unfortunately Mr. Gurley died later.
Mr. Liang was convicted of 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 on Feb. 11, 2016 and may face a sentence of up to 15 years.
This Coalition of Justice for Liang is saddened by the tragic loss of the life of an innocent civilian and expresses its condolences to Mr. Gurley's family. We strongly believe that it is wrong to prosecute Mr. Liang for a tragic accident. We believe that Mr. Liang was subjected to selective prosecution with an unfair trial. The coalition denounces racial discrimination and the system covering up injustices with more injustices.
"We are deeply sorry for Mr. Gurley and his family. This is a tragedy for both families. We believe accountability is in order," said Jack Ouyang, the spokesperson of this coalition. He added, "In the wake of so many unfortunate deaths of unarmed African American men in the hands of police officers, the tension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frican American communities nationwide has reached an unprecedented level. However, it is totally wrong for the prosecutor to single out Mr. Liang."
We believe that Mr. Liang has been sacrificed as a scapegoat in a highly politicized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resulting from recent intensifying police-community relations. By protesting Officer Liang's conviction, the Coalition of Justice for Liang is demanding that NYPD must shoulder its responsibilities. We are demanding true justice for Mr. Liang and justice for all.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http://justiceforliang.com/
Media Contact:  Jack Ouyang, jack.ouyang@justiceforliang.com(201) 817-9981
                        Bin Xie, bxieus@gmail.com(832) 380-4943

轉載: CYPN - 2.20波士顿更新流程口号

2.20波士顿更新流程口号
2016-02-20 CYPN

感谢波士顿各位热心组织者们,我们在这里更新下2.20准备状况

集会准备
  1. 搞定了警察局游行许可
  2. 准备好了横幅,美国国旗和蓝丝带
  3. 讨论并推出建议的标语和横幅,大家可以自己根据下面推荐制作
  4. 需要有志愿者携带扩音喇叭,有喇叭的朋友麻烦带上!

集会行程:
  • 11:00 开始,一分钟向Akai Gurley 默哀。并且一起喊口号。
  • 11:30-12:30 自愿演讲时间 (建议英文)。
  • 12:30-1:30 分成两部分,一队人继续喊口号。一队人两个地点走动,散发传单,并向行人讲解
  • 1:30-2:00 环绕Boston Common一圈,挥舞标语,散发传单。
  • 2:00 集会结束

如果遇到挑衅行为,请联系在场警察和拨打911


微信群集合二维码: 群满请手动加微信号(x_v0521)


集会时间:周六2.20 11AM-2PM

集会地点: Boston Commons
        a. Boston Common访客中心面前,总集合处
        b. 东南角 Tremont StBoylston的交界处
        c. 东北角 Tremont St Park St的交界处

集会宗旨: 反对对梁警官的不公平判决!反对让梁警官充当警民族裔冲突的替罪羊!发出我们亚裔的呼声!唤起美国各族裔民众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为梁警官得到公正的对待发出我们的正义之声!为美国的司法公正贡献我们亚裔的力量!
  
公共交通:红线、绿线地铁 Park St站,BoylstonSt.

趴车地点:
Boston Common Garage
Address: 0 Charles St, Boston, MA 02116
Weekend Rates:
Sat, Sun & Holidays
0 - 1 Hour: $10
1 - 3 Hours: $14
Over 3 Hours: $18

建议大家找好carpool,节省趴车位,也减少过多车辆造成的阻塞。鼓励寻找住在同城的参与者结伴!

建议着装:红围巾/蓝丝带如果下雨,可打红色或蓝色雨伞!如没有也不要紧,您来了就好!

集会标语:
"Scapegoat won't bring justice!"
"Injustice to One is a Threat to Jutice for All"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集会口号:
One Tragedy, Two Victims
No Scapegoat
Equal Justice

受害者名字:


Akai Gurley, 大家也请记住他的名字

标语牌制作:
Youtube 上有许多制作标语牌的详细指南,下面几个链接比较实用:
https://youtu.be/R8CAHalJxM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uygyaF6A-Mhttp://www.wikihow.com/Make-Protest-Signs

厕所地点:
Boston Common Visitor Center有个小厕所。一个Block以外的Macy's有公厕

组织者:
Swann Lee, 北大英文系才女,在波士顿为亚裔平权争取利益的先锋人士。两年前在ABC 的Jimmy Kimmel 事件中担当起游行负责人,并且在CYPN定稿多篇抗议ABC和迪斯尼的全版抗议广告中提供了帮助 (刊登在Boston Globe, Metro Boston, Metro NYC, Metro DC等地)。 ABC事件结束后参与了起诉哈佛歧视亚裔学生,以及抗议加州SCA-5等平权运动. 微信号 (swannlee)

CYPN负责为Xin Cui, 微信号(x_v0521). CYPN方面游行召集以及回答问题等方面信息. 一切最终更新以Swann发布信息为主.

集会规则:
严禁一切违法、谩骂、打斗行为!
不能堵路,必须给行人让路
清理集会带来的垃圾
不要穿越马路

免责声明:
各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集会组织者对集会期间发生的任何个人违法行为和安全问题概不负责。

集会建议:
最基本的立场是,这件事情和中国政府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出现中国国旗什么的肯定是特别不合适的.

凡是对外和媒体打交道,强调自己是美国社会的普通一员很重要.谨记大方针,别上媒体的当。某些居心不良的媒体喜欢断章取义、故意设套。如果在游行中真的被媒体问到很tricky的问题,建议礼貌避开回归主旨。

支持梁警官的同时,同情理解受害者家属.了解受害人的名字,知道他受害时年仅28岁,他2岁的女儿因为这场悲剧自此就没了爸爸,是对被害人家庭的基本尊重。梁警官在庭审时候,未表现出对受害方足够的关怀,是很多人对他诟病的又一点。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声援梁警官的时候,更要话语间注意照顾到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不要制造一种亚裔都只关心包庇自己人的不利形象。

恰当引用本土名人名言, 比如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说的“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主要观点和诉求:

o   警察系统歧视对待少数族裔警官,下一个被牺牲的梁警官,可能是任何一个少数族裔的警官;
o   梁警官是体制双重标准的受害者,我们要求平等对待,还华人社区也还黑人社区一个真正的公道;
o   警方和检方对不同种族启用双重标准,让部分施暴警官更加有恃无恐,实则危害社区。


白宫请愿链接(已有近9万人!),或点击原文链接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officer-peter-liang-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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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 《就梁警官事件告华人同胞书》

轉載:
National Council of Chinese Americans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暨美国华人大会筹备委员会
       《就梁警官事件告华人同胞书》
亲爱的华人同胞们,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暨美国华人大会筹备委员会郑重呼吁全美各地华人同胞伸出援手,积极帮
助梁警官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和最佳司法结果,同时我们也对受害者戈利
先生的家庭予以充分的人道主义关怀,使得在美华人能享有应得的公正与人权保护,彰显在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国精神。
一周前的 2 月 12 日,布鲁克林法庭陪审团判决梁警官二级误杀等五项罪名成立。听到这个消
息,华人社区一片哗然 - 同情与惋惜,质疑与愤怒,讨论与辩论,各种声音纷纷传播开来;
各类行动迅速地组织起来。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华人大家庭关爱同胞的爱心和团结,也展现出我
们华人社区在争取平等权益上的觉醒和要求。尽管华人社区对此案涉及的一系列司法、社会和
政治等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读,我们欣慰地看到,几天以来大家能从最初的群情激奋、义愤
填膺,逐渐趋于更为冷静理智和全面地思考问题和谋划对策。这对我们华人维护权益和学习民
主,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更是一个值得珍惜和有教育意义的历史时刻。
梁警官事件引起了许多华人的共鸣,这是和华人在美的独特历史分不开的。无论是 1882 年国
会通过的“排华法案”,还是至今依然在的对华人的歧视偏见,无论是李文和案件还是
仍未了结的陈霞芬郗小星事件,华人在美国过了一多年艰辛但却辉煌程。今天,
尽管美国在民权,法治和民主等多方面长足进步,梁警官事件一次醒我们,民主与
法治并非免费午餐,她需华人,公民的积极与来育和维护。此,捍卫
完善美国的法治是对美国华人安身的最可靠和最
场悲剧,家受害! 今天,为了帮助梁警官和的家人,为了争取更为和族裔关系,
为了美国华人的长远利益和美利共和国的久安,我们呼吁全美华人社区同我们一道,及
把握梁警官事件激起的华人关心社会和情的机,努力达成以下近期和中长期
目标:
1)迅速与梁警官及师沟通,帮助成立一个有全美各地律师参与组成的“律师顾问团”,
从司法程序上手为梁警官争取最判决和最佳司法结果,减轻梁家家人的痛苦,梁警官能
恢复;

2)由华人各有公信力的团体和人一道,成立梁警官事件信托基金,将募集到的资金用
梁警官的律师费用接济家庭难上;同时,将募集到的资金的一于对受害者戈利先生
的家庭接济和对后的成教育上;
3)我们的中长期目标:设立一个有公信力的人组成的“美国华人法律援和教育
基金(Chinese American Legal Defense & Education Fund),以此来帮助诸如梁警官、
,李文和、陈霞芬郗小星受不公正对待的美国华人,从法律、公关和政治等面上
得应有的尊严和公平,使得华人能更充分享有美国的人权和法保
以上倡议将在获得一个以上美国各有公信力的华人团体的声援和支持,并征得梁警官
梁警官的理人同意后(第一、二项),正式启动。
2011 年 10 6 深夜,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主动的“排华法案道案”(参议院
201 )异议通过了。这是华人社会的一个历史时刻。这个决庄严承诺将
以及其他亚裔在美国享有与其他族裔完同的权益。纵观美国这个多族裔民主国家,
为一个仅占美国人1%弱势少数,我们必须要全方位参与美国社会,政,有这
样才能有从根本上保美国华人的长远利益;我们也应其他族裔睦相处,愈合伤痛,
有这样才建设好华人社区,动美国社会的进步果通过这次梁警官事件引起的一系列思
考和行动能使华人社区团结起来、投入建设华人社区,与和服务美国社会,此
我们坚信,要我们能本着,爱心和公平的精神,团结和育华人社区,我们
美国华人的天更,美国这个多民社会更公平与和
关于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 (NCCA):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是一个(501)(C)(3)非营利和政治
组织,总部设首都盛顿宗旨是为有美国华人华侨服务;促进和保华人华的应
有权益;保护、传承并发扬光大中华文化和精神遗产以及人文价值;增进和各国人民之间
的了解和友谊,从民主法治和爱精神,致力世界和平。 (www.myncca.org)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暨美国华人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6 年 2 月 18 日
910 17th Street NW, 6th Floor, Washington, DC 20006, USA contact@myncca.org Tel #: 202-681-9486 www.myncca.org 

轉載: 220集会指南、活动安排及报名

Via Huimin Li

2016年2月20日, 波士顿支持粱警官集会时间地点:11AM -2PM @ Boston Common Visitor Center-139 Tremont St. Boston MA 02108
🌹感谢大家热情参与。报名链接:http://savepeter.weform.net                            
🎈活动程序:                                                                                                        
11点 一分钟向Gurley默哀。请按照自己心情选择性参加。参加者陆续到达。大家在带领下齐呼口号。
11:30-12:30 现场自愿演讲时间。
12:30-1:30 部分人继续呼口号。部分人在a和b两个地点之间来回走动,散发传单,并向行人讲解。
1:30-2:00 环绕Boston Common一圈,挥舞标语,散发传单。
2:00 活动结束。

【220波士顿集会指南】
✊集会宗旨:
反对对梁警官的不公平判决!反对让梁警官充当警民族裔冲突的替罪羊!发出我们亚裔的呼声!唤起美国各族裔民众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为梁警官得到公正的对待发出我们的正义之声!为美国的司法公正贡献我们亚裔的力量!

👆集会地点: Boston Common
1、总集合处: Boston Common 访客中心前面
2、东南角:Tremont St 和 Boylston St 的交界处
3、东北角:Tremont St 和 Park St 的交界处

🍀集会标语:
1、Condolences to Mr. Gurley's Family
2、Scapegoating Can't Bring Justice!
3、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集会口号:
1、One Tragedy, Two Victims
2、No Scapegoating
3、Equal Justice
🎏注意事项:

口号和标语中不可有种族/族裔歧视或引起种族矛盾的词语!
严禁一切违法、谩骂、打斗行为!
严禁使用非美国国旗;尤其不能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不能排斥其他族裔的友好加盟;
不能堵路,不要穿越马路,必须给行人让路;
不建议举着牌子在sidewalk游行,尤其是人多的情况下(给行人带来不便);
清理集会带来的垃圾。

[Shhh]禁用口号:
1、All Lives Matter
会被误解为跟“Black Lives Matter”的黑人口号针锋相对。
2、Black Lives Matter,Asian Lives Matters,Chinese Lives Matter
第一个不用你喊,三个都不符合规则一。
3、Free Peter Liang
千万不能用Free,因为梁有过失,黑人可能会被激怒。

[OK]免责声明:
各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集会组织者对集会期间发生的任何个人违法行为和安全问题概不负责。


🚘如何到达:
公共交通:开车到Alewife停车场,乘红线地铁到Park Street站(波士顿其它地区坐绿线到Boylston Street站)

自驾停车地点:Boston Common Garage
Address: 0 Charles St, Boston, MA 02116
Rates for Sat, Sun & Holidays:
0 - 1 Hour: $10
1 - 3 Hours: $14
Over 3 Hours: $18

建议大家做地铁;或找好carpool,节省趴车位,也减少过多车辆造成的阻塞。鼓励寻找住在同城的参与者结伴!

轉載
220集会指南、活动安排及报名(02/19 15:20更新) 


集会筹备update:
  1. 警察局permit已经批准。(感谢Helen的联系工作。)
  2. 横幅,国旗,蓝丝带已经准备好。(谢谢王红梅,Dongyuan等协调人和自愿者。)
  3. 鼓励大家亲手制作自己的标语,完整体验发声的过程。标语参见后附的活动细节。请避免与推荐标语有大的出入。

活动日程:
  • 11点 一分钟向Gurley默哀。请按照自己心情选择性参加。参加者陆续到达。大家在带领下齐呼口号。
  • 11:30-12:30 现场自愿演讲时间。
  • 12:30-1:30 部分人继续呼口号。部分人在a和b两个地点之间来回走动,散发传单,并向行人讲解。
  • 1:30-2:00 环绕Boston Common一圈,挥舞标语,散发传单。
  • 2:00 活动结束。
祝贺您,运用了言论自由,为自己发声,多了一项珍贵的人生体验。

如有任何人纠缠挑衅,立即找警察求助,或者表示要打911。




【220波士顿集会指南】Part1
1)集会宗旨:
反对对梁警官的不公平判决!反对让梁警官充当警民族裔冲突的替罪羊!发出我们亚裔的呼声!唤起美国各族裔民众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为梁警官得到公正的对待发出我们的正义之声!为美国的司法公正贡献我们亚裔的力量!

2)集会时间: 2016.2.20 星期六 11AM-2PM

3)集会地点: Boston Common
1、总集合处: Boston Common 访客中心前面
2、东南角:Tremont St 和 Boylston St 的交界处
3、东北角:Tremont St 和 Park St 的交界处

4)集会标语:
1、Scapegoating Won’t Bring Peace!
2、Scapegoating Can't Bring Justice!
3、Injustice to On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for All!
4、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5)集会口号:
1、One Tragedy, Two Victims
2、No Scapegoating
3、Equal Justice

【220波士顿集会指南】Part2
1)!!!集会规则!!!:
1、口号和标语中不可有种族/族裔歧视或引起种族矛盾的词语!
2、严禁一切违法、谩骂、打斗行为!
3、严禁使用非美国国旗;
4、不能排斥其他族裔的友好加盟;
5、不能堵路,不要穿越马路,必须给行人让路;
6、不建议举着牌子在sidewalk游行,尤其是人多的情况下(给行人带来不便);
7、清理集会带来的垃圾。

2)!!禁用口号!!:因为都不符合集会规则一!
1、All Lives Matter
会被误解为跟“Black Lives Matter”的黑人口号针锋相对。

2、Black Lives Matter,Asian Lives Matters,Chinese Lives Matter
第一个不用你喊,三个都不符合规则一。

3、Free Peter Liang
千万不能用Free,因为梁有过失,黑人可能会被激怒。

3)免责声明:
各人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集会组织者对集会期间发生的任何个人违法行为和安全问题概不负责。

【220波士顿集会指南】Part3
1)如何到达:
公共交通:开车到Alewife停车场,乘红线地铁到Park Street站(波士顿其它地区坐绿线到Boylston Street站)

自驾停车地点:Boston Common Garage
Address: 0 Charles St, Boston, MA 02116
Rates for Sat, Sun & Holidays:
0 - 1 Hour: $10
1 - 3 Hours: $14
Over 3 Hours: $18

建议大家做地铁;或找好carpool,节省趴车位,也减少过多车辆造成的阻塞。鼓励寻找住在同城的参与者结伴!

2)建议着装:
红围巾/蓝丝带如果下雨,可打红色或蓝色雨伞!如没有也不要紧,您来了就好!

3)厕所:
Boston Common Visitor Center有个小厕所。一个Block以外的Macy's有公厕。

4) 标语牌制作:
Youtube 上有许多制作标语牌的详细 指南,下面几个链接比较实用:

轉載孟小潔律師:不知黑人女警官,不配上街提平权

不知黑人女警官,不配上街提平权
原创 2016-02-18 孟小洁律师 闲话移民
首先,对于用这样耸动的标题把您吸引进来表示抱歉。实在是游行在即,事情紧急,不得已而为之,请见谅。没有说任何人真不配的意思,如果有,那么也包括我自己。各位组织者非常辛苦,也都是出于善意,在这里先表示深深的敬意。

215日在BackChina上发布了《游行口号怎么喊,正确声援梁警官》(http://www.backchina.com/blog/357573/article-243999.html)一文以来,发现这篇文章出乎意料地转发量巨大,一天半间浏览已逾十万,可见大家对梁警官事件的关注度真的很高。鉴于声援梁警官事件在北美华人圈影响越来越大,过去的两天,赶紧跟进了相关新闻,进一步思考目前的游行正在向何处去。

华人社区里对于口号的担忧,一是怕被英文媒体歪曲,二是怕与黑人社区结仇。昨晚参与洛杉矶的一档电台节目时,和黑人主持老包(老包是一位中文流利的黑人,经常做客中文台,对华人社区很友好,所以我的理解是,如果老包都觉得被冒犯,那么更别提黑人中的激进人士了)过了一遍现有的口号和进展后,十分忧心,特撰此文重新审视目前的局面。

此外,也有朋友给我看了一段2016213日上传到Youtube上的一位黑人男青年录的视频,对于华人把自己叫替罪羊的公开表态,表示了极其气愤和不屑的态度。视频的标题是:Apparently Black Lives Don't Matter toChinese People, Only Peter Liang's(翻译:很显然,黑人的命对中国人来讲不重要,梁彼得的才重要,视频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7WAo5Ljig )。不能说他代表了黑人群体的全部,但是至少这是以现在游行的准备节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之一。他所看到的华人抗议逻辑,正是《游行口号怎么喊,正确声援梁警官》里有提到,我们最担心最不想看到的几种,甚至更多。而且,这还是一位娶了中国妻子的黑人,那么至少不是最有敌意的黑人。他感到特别愤怒的点包括

·      反复强调之前的白人免责为什么梁彼得不能,是想说白人杀黑人不用负责,所以中国人杀黑人也不需要负责?这是什么狗屁逻辑,你们当我们黑人的命不是命吗?

·      替罪羊?梁彼得打死了人是事实吗?Michael Brown至少还朝白人警官Darren Wilson方向跑,以至于被打死;本案中的AkaiGurley有任何威胁到梁彼得吗?Akai Gurley是不是更无辜?(注:我觉得他能这样比较,是真生气了,要大家都真这么想,就没大暴动了)拜托,你们这样打死了无辜黑人Akai Gurley,陪审团认定有罪,你们还有三个华人陪审员被选中,就这样你们还嚷嚷是无罪,是替罪羊?

·      华人整个表态中,甚至都不曾提到过Akai Gurley一次,就好像他从来不存在过。你们就知道口口声声一口一个梁彼得不是故意的,梁彼得不应该坐牢,华人就是这样只顾自己的吗?你们有管过死去的Akai Gurley的家人感受吗?

  • 华人平时就知道抱白人的大腿,我们搞各种民权运动的时候,你们有参与过吗?你们有关心过吗?你们跟我们谈歧视?你们到底理解被歧视是什么感受吗?

当一个华人打死黑人要坐牢时,华人想起了正义这回事?

准备游行的过程,让人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和语境中。一个不小心,就会招来百口莫辩的误会。尝试撰写之前的文章,就是希望可以跳出太自我的语境来看梁警官的事件,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角度,尽量不伤及别人,尤其是黑人的感情。现在看来,路漫漫其修远兮。

视频中这个黑人的话,实在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比如,目前的运动,到底多大程度上是为了给梁警官在此个案中开脱,还是华人真的有更高层次的民权诉求?

有意思的是,从一些反对游行、主张捐款更实际的呼声中倒可以看到,游行或者不游行,华人背后的无意识在这点上倒是异曲同工的,那就是,大家更关注解救梁警官个人,并未往大的诉求上去思考。不是说声援梁警官不重要或者不对,或者不能因为个案出来搞游行,其实我个人也非常关心这件个案结果,只是,作为一场全国性的运动,若没有清晰且过硬的更高诉求,是不是缺了点什么?如果没有,是否真的能通过这次运动,或类似的运动,为子女创造美好明天?

大家不甘心华人总被认为不参政、没力量,所以这次很多人愿意上街,愿意凝聚起来,这都是好事。但是,凝聚大家的是什么呢?是不论任何情况,华人要帮华人这样一个简单朴素的理念吗?回头看黑人的诉求,很多都有让更广泛的族群受益,这也是为什么马丁路德金成为一代民权斗士的标杆。如果黑人一直只顾追求黑人要帮黑人,那么黑人的民权运动是走不到今天的。

有人可能会说,你自己之前在文章里面不是都说了,我们可以抨击体制啊,不光是为了梁警官,下一个可能是其他族裔的警官啊。但是问题是,现在的口号反映出这点了吗?我们的行为能给人这个感觉吗

好,既然说到要超越个人,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针对体制的攻击论调是否能完全站住脚(现在进入自己打脸模式)。在之前的文章中首先已经解释过抗议陪审团不公是不可行的,那么抗议警察系统是否真的就万无一失了呢?

如果是抗议警察或者检察系统内部的双重标准,一个梁警官的例子真的能说明问题吗?只是因为梁警官没有像白人警官那样被开释,是否真的就能说明警察或者检察系统内部的双重标准?虽然说我们看到黑人去给Michael Brown游行,为Eric Garner游行,好像也是为了某个人,但是,请注意他们都不是死在警察枪口下的第一个黑人。Black Lives Matter的口号,针对的是无数个死于警察枪口下的黑人,是对个案的升华。对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在下文介绍黑人女警官时会继续。

如果不抗议双重标准,转而抗议警察或者检察系统的管理混乱和不公正,那么,是否这样的抗议就可行了呢?我只能说,我们来晚了。在之前发生种种警察暴力伤人的时候,我们没有发出声音,而只有在梁警官打死人要坐牢的时候,我们开始反思警察系统本身?这样去想的话,不免敬佩起Cathy Dang的立场起来,至少她支援格里家庭,反警察暴力一条路走到底,一以贯之且不顾非议,勇气可嘉。

如果这次凝聚华人的诉求不清晰、不过硬,那么在走进媒体的时候,只好任由别人来界定了。而在别人看来,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为一个误杀黑人的华人警察开脱罪名,这是我们想要的吗?

简而言之,如果只是以上述理由去攻击体制,那么整个立论并不过硬。至少,在现在这个时间点上,可以说是,缺乏诚意。

体制下的另一个受害人:黑人女警官Kizzy Adonis

之前的文章中有提到说,尽量避免Black v. Asian,要突出White v. Minority。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然我们可以发问说,谁都难保下一个梁警官不是一个其他少数族裔的人,但是这样的揣测再多,都不如有一个实际的例子来得管用。

根据网友提供的一些信息,以及和老包的交流,其实就在过去的20161月,有一个锁喉案中的黑人女警官被起诉。这是锁喉案中至今唯一被起诉的警官,但是讽刺的是,这并不是锁喉致死黑人Eric Garner的白人警官DanielPantaleo,而是同时在场的一位黑人女警官Kizzy Adonis,理由是她没有有效阻止白人警官的行为。根据老包的反映,这件事情很多黑人都是知道的,就跟现在我们华人都在讨论梁警官相似。死去的黑人Eric Garner的家属都忍不住对媒体说,起诉她还不如起诉PantaleoEric Garner's Daughter: Instead of BlackSupervisor, Charge the White Officers Who Killed My Father
http://www.democracynow.org/2016/1/12/eric_garners_daughter_instead_of_black)。


如果Kizzy Adonis这件事和梁警官的事件各自独立地去看,似乎都是说不出的别扭,却也不能说两位警官完全无责任。但是,如果放到一起去看的话,那就意味深长了。锁喉案中的实际加害方是白人警官,结果免于被起诉,而他的同伴黑人女警官,居然因为没有制止他而被起诉。与此同时,梁警官枪支走火,考虑到他事后没有及时叫救护车和做CPR,被指控二级过失杀人,而同时在场也没有施救的白人警察免于被起诉。

这样相形比较,可以说Kizzy Adonis和梁警官同为体制的牺牲品和受害者。如果这样去把两个案件联系在一起的话,是否更能说明我们主张的双重标准的事实存在呢?这样也更有力说明,我们反对的是体制内不仅仅针对华人,也包括其他少数族裔(Minority)的警官。此外,Kizzy Adonis被起诉的事情因为就发生在过去的1月,所以现在一并提起,为时未晚。如果替梁警官争取平权的时候,把Kizzy Adonis也一起带上,是否平权的主张更说得通,也更能说明深层次的诉求?当然,这些意见仅供参考,真心希望有识之士提供建议。

只能说,在我们批评体制不公的时候,至少之前的我眼里,真的是只有梁警官,没有注意到其他。一个这样近期发生在黑人女警官身上的相似例子,居然在给梁警官抗议的时候只字未提,还大谈警察系统内部的平权,我为我自己汗颜

再看当前的口号、着装和新闻稿

之前在文章里有提到说,要能让这次的游行上得了厅堂,不引起黑人兄弟的反感,千万不要死抠个案事实的是非,不要质疑陪审团的公正性,不要寻求和白人一样的杀黑人特权,要侧重White v. Minority。所以,现有的各种平权口号,是政治正确的,弱点在于只提梁警官比较单薄,希望可以把黑人女警官KizzyAdonis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也一起表现出来,比如放上梁警官和Kizzy Adonis两人的照片,凸显少数族裔在体制内受不公待遇的这个立场。口号方面,真心希望有擅长的朋友献策,我能想到的是“stop injustice to minority officers”。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此外,有黑人朋友表示,用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的话来做标语,是对游行有利的,至少是一个华人社区尝试向黑人社区沟通的友好姿态。大家可以试想,如果一个黑人在游行的时候引用论语,我们是不是会为他一定程度上认同我们的文化而有一丝丝的欣慰呢?如果在此之外,还看到我们带上了Kizzy Adonis的照片,能更加善意去理解的话,是否可以说我们是把自己放在了和他们一个阵营里?如果生怕有些马丁路德金的话普通人不知道出处,那么可以像有些城市的组织者那样,去加上他老人家的头像,或者在下面标明出处。顺便提一句,游行的时间落在2月份,刚巧是美国的BlackHistory Month,是全美纪念黑人历史的月份。在这样一个对于黑人而言庄重而敏感的月份,搬出马丁路德金博士,也算是一种对黑人历史的纪念与尊重。也正因为这个月份在美国的特殊性,我们更需要注意黑人朋友们对华人此次游行的观感

现在各地的新闻稿似乎是自己分头出的,有些城市的比较理性客观,有些城市的则堪忧。目前为止,我见到过的新闻稿中,以下表达让我非常担忧,整个诉求着眼点不仅完完全全在为梁警官个人脱罪,甚至去质疑陪审团的决定,望组织者斟酌

·      He was found guilty just because he is aminority. (这里的问题是一方面犯了质疑陪审团的大忌,一反面说just because基本是不承认梁警官有任何错了)
·      We believe Peter should be free of allcharges against him like all other officers in New York in the past 10 years! 这是赤裸裸的要求和白人警察一样的杀黑人无罪特权甚至可以被理解为支持警察对黑人的暴力
·      His conviction was unjust and the charge ofreckless manslaughter is not supported by any reasonable view of the evidence. (这里又质疑陪审团再次严重偏离主题)

老包友情提醒说,千万别让人感觉华人的诉求和目的,是与白人站在一起去针对其他少数族裔,如果被这样曲解,华人的立场更加孤立;并且,各地游行人员对诉求的理解一致才能真正有效。

我理想中的游行场面,不是一大群身着红装的华人,高呼释放梁警官的口号;而是一大群身着黑色的华人,带上梁警官和KizzyAdonis的照片,和黑人一起,要求体制内停止针对少数族裔警官的不公。

为什么是黑色?因为我们眼里看到的是三位受害人,他们都值得我们为之哀痛


孟小洁
217
凌晨3
于洛杉矶                                      

【说明:本人是一名加州律师,主要从事职业和商务移民的法律。我并没有纽约的律师执照,也并非刑法律师,只是作为一个对梁警官案件同样关注并且深感不平的一份子,最近在阅读并跟进相关的信息。希望自己以上的个人见解能对220日的游行及其他声援活动略有帮助。本人对于为梁警官游行一事的基本立场,请见《游行口号怎么喊,正确声援梁警官》

法律层面的解析,目前看到的整理得最为详细的,应该是祝凯律师的一份笔记《梁警官案件深度评析》(http://www.weidb.com/p38204?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对于案件中法律概念感兴趣的朋友,推荐参考祝律师的笔记。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意见,抛砖引玉,不恰当处,还请包涵,欢迎讨论。】

揭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面纱,找到NYPD 的十宗罪

轉載,下文在美國留學房產移民公眾號首發

揭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面纱,找到NYPD 的十宗罪
2016-02-16 纽约执业律师Tina 美国留学房产移民

揭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面纱,找到NYPD的十宗罪


自从梁警官罪名成立的消息公布以来,网上各种各样的消息满天飞舞,但是在读完所有热门的分析和研究文章以后,还是觉得没有写出自己想要说出的话,为了能够更好的在这场维权运动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特地写下此文,以供有志之士参考,所有消息来源都基于检方的MEMO和一些网上公开信息,如有不实之处,敬请指正。


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来龙去脉


这几天网上有许多人关注了Manslaughter这个罪名,为了方便许多非法律人士理解该项罪名,我尽量用朴素的语言来解释,梁警官被起诉了多项罪名,其中以Manslaughter罪的罪名成立条件最为严格,换句话说,如果能够证明该罪罪名的成立,那么其他相对较轻的罪名也自动满足成立条件而成立,所以主要的庭审焦点就集中在是否该罪罪名成立的问题上,而按照纽约州的法律规定,该罪成立的其中一种表现方式为明知有致他人死亡的风险存在,而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这种风险的存在,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则罪名成立。而这种放任和疏忽大意在本案当中就具体体现在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梁警官是否意识到了开枪造成他人死亡的高风险而放任这种风险存在,二是在意识到因为自己开枪造成他人受伤时,是否积极主动施救,努力避免造成他人死亡这个结果存在。

先来看第一点,这一点具体在庭审上体现出来的争议话题就是梁警官到底是无意识的意外走火还是有意识的将手指放在扳机上,造成最终开枪的局面,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无法体现他是明知有致他人死亡的高风险存在,从而可以免罪,而如果是后者,根据警员培训的相关证据,在警察行业的培训标准中已经明确提到这项将手指放在扳机上准备随时扣动的行为是危险动作,明确定义了该动作会有致他人死亡的高风险性存在。

根据庭审的一些公开信息表明,法庭和陪审团相信子弹射出的原因只有两种,一种是梁警官自己听到声音主动使力扣动扳机射出,一种是意外走火。造成了非AB的选择局面,而梁警官和他的辩护律师一直坚持是意外走火造成子弹射出的结果,他并没有将手放在扳机上主动扣动扳机,所以才会有陪审团长时间调查是否有意外走火的可能性,检方让每一位陪审员都亲身实验了扣动警员配枪的动作以及需要多大力度才能扣动扳机,以此来证明必须要靠人主动扣动扳机,子弹才能射出,虽然根据陪审员目前接受采访的各类信息报道说每个人觉得扣动扳机的力量大小不同,但是都证明了梁警官意外走火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其他证据和同伴的证词已经说明他在子弹射出之前已经将手放在配枪的扳机上,做出了有意识的随时准备射击的动作,这个证据对梁警官非常不利,造成了陪审团认为他撒谎的印象,从而影响了他所有证词的可信度。

关于证人证言的可信度,美国的证据法非常看重可信度的问题,一旦证词的可信度受到质疑,陪审团则可以选择不相信该证人的证词,从而不采纳该证词。特别是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是非常关键的,有时候因为一个证人的可信度受到质疑,而导致最关键的证词不被法庭采纳,排除在证据范围之外,最终导致罪名成立或者不成立的案例比比皆是,在本案中,因为梁警官自己的证词提出的意外走火的说法被陪审团质疑,导致陪审团对他的印象非常差,认为他为了逃避自己做出危险动作而撒谎,从而进一步不相信他的其他证词,而选择相信其他证人,特别是他同伴所做出的对他不利的证词,可以说这个意外走火的可能性被推翻以后,梁景官在本案中作证词的可信度就大幅下降,影响了最终对他的判决。

而另外关于该项危险动作的问题,并不是只要做出这项危险动作就要被追究责任,美国的法律还是非常保护警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警察可以因为一种例外情况而不被追究该项危险动作的责任,那就是警察自己主观上有理由相信他需要做出这个危险动作,随时准备开枪,如果说之前关于如何判断枪支意外走火法律采用的是客观标准,即需要其他正常人来判断是否存在意外走火的可能性的话,那么法律赋予警察这项权利是根据的主观判断的标准,换句话说,只要警察主观上坚持相信自己有理由开枪,哪怕客观情况或者周围环境并没有显示这个理由存在,法律还是相信依赖于警察自己的判断,自行决定是否应该做出这个危险动作。这就是这几天大家类比其他白人警察为啥不被起诉的案例时,遇到的情况,大家都会问为什么其他白人警察为什么没有被起诉,而只有梁警官被起诉,先抛开其他歧视性的隐性因素不谈,这一部分稍后会详细说明,单从表面上所公布出来的信息而言,这些白人警察无一例外都提到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他们有理由相信自己应该开枪,甚至前段时间纽约闹得沸沸扬扬的锁喉烟贩的案件,那位警官坚持相信自己有理由做出锁喉的动作,哪怕事后证明他所担心的理由并不存在,但是因为法律在这一点上保护警察,采用主观标准,所以警官最后被免予起诉。

在梁警官的案件中,因为梁警官和他的辩护律师坚持意外走火的说法,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他有理由开枪的可能性,因为他自己的证词也承认了他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理由主动开枪,所以才会意外走火,那么在当陪审团认为意外走火可能性不存在的时候,倒推回来,梁警官的证词就已经自我阻断了有理由开枪这个唯一的免责例外的辩护理由。

案件走到这里,基本上检方已经证明了罪名成立所需要的第一点。接下来检方就想继续证明第二点,即梁警官是否对受害者履行了积极施救的行为。关于这一点的证明过程,网上有大量的公开信息表明法庭采用以下信息和证词,基本上总结出来就是梁警官在子弹射出之后,表现出心理素质非常差的一面,向同伴表示担心自己会被解雇,跟同伴争执谁应该是那个负责向警局报告事故的人,同时梁警官第一时间在寻找射出的子弹,对受害者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甚至在邻居第一时间报警911以后,回到案发现场时,邻居作证还见到梁警官还站在一边,看着受害人的女友施救,梁警官自己在警校学过CPR,但是跟受害者女友说自己不熟悉相关操作,更愿意等待救护车到来,由相关更专业的人士施救比较好。关于这部分的证明过程,不需要再细说,梁警官和他的辩护律师主要的辩护理由就是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但是因为陪审团对他已经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所以在这部分证明过程中,梁警官没有赢得陪审团的好感,陪审团选择相信了他人的证词。

到此为止,基本上检方完成了证明罪名成立的过程,而辩方律师没有很好的反驳检方的观点和证词,导致了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决梁警官罪名成立。表面从逻辑上,这就是一次控辩双方专业较量的过程,如果顺着这些思路,就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劲的,顶多是梁的辩护律师技不如人,导致梁警官输了案子。
但是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呢,接下来就是真正的重头戏,让我们来揭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面纱,找到真正导致他罪名成立的罪魁祸首。


二、揭开梁警官罪名成立的面纱,展现NYPD隐藏背后的十宗罪

首先NYPD的第一宗罪,从公开信息我们都已经了解到梁警官和他的搭档都是实习警察,甚至到开除的这一天为止,都还没有完成两个人的两年实习期,他们的职位有一个专门的名称,NYPD probationary officer, 按照NYPD的规定,他们在这个期间无法受到工会保护,警察局认为这种方法最有利于在他们闯下大祸之前把他们赶走,避免麻烦(http://nypdconfidential.com/print/2014p/140519p.html),而这一点很不幸的在梁警官身上实现了。从一开始,梁警官就没有在警局自己的行业保护之下执勤。不要说什么实习生不需要保护,如果没有给他对应的行业保护,就不应该去执勤跟正式员工一样的高危险工作,这样的权利跟义务根本并不对等。

第二宗罪,根据NYPD patrol guide,作为PATROLsupervisor要对高犯罪地区进行评估,确认参与巡逻的职员接受了适合的培训,对巡逻成员的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估.NYPD的梁警官的上级主管并没有评估实习生是否适合执行这个在高危险地区巡楼的任务。而事件的发生也证明了梁警官作为实习警员,根本没有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证明了当初主管的决定是有问题的。

 第三宗罪,在开始巡楼任务之前,没有对梁警官进行辅导和帮助,没有配备监督警官,整个案件从头到尾都淡化和弱化了梁警官的监督警官的角色。放任实习警员在没有任何支持和帮助的情况下去执勤,这等于就是把梁警官放在一个高风险高危险的环境之下,而同时没有培训他如何去面对,这是监督警官的失职。

 第四宗罪,把两个还处在实习期的菜鸟警员配成一组去完成巡楼任务,这个决定和分配方案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何能够评估这两个人能够有能力完成在高风险地区巡楼的任务,而且还是在刚刚几周之前发生过有警察巡楼被袭击的案件的大环境之下,NYPD盲目自信两个实习警员就足以应付在高危险地区巡楼的任务了,而梁警官的同伴在事件发生以后的所作所为也反映出了作为一个搭档的不合格,没有相关经验不说,甚至两人有长达四分钟左右的争执,他并没有给梁警官应有的帮助,作为安排他们搭档的NYPD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宗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相关培训的时候,没有告知梁警官做出这个手放在扳机上这个危险动作的权利和风险,虽然检方在起诉书中提到了警方有培训这个动作是一个危险动作,但是从梁警官的证词来看,他并不知道警察在某一个例外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利做出这个危险动作,他可以在感觉到外部的危险或者压力,或者有理由相信有袭警的可能性,或者出现其它自己主观认为能够有理由开枪的时候,他是可以合法做出这个动作的,而这一点正好就是跟之前提到的检方在证明他有罪的第一个方面联系起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有权利可以做出这个动作的,只要他有主观上的理由相信自己需要这么做,而根据法庭披露的信息和各类证词,当时大环境下是几周前刚发生过巡楼时的袭警事件,警员都非常小心翼翼和紧张,而巡楼当天,即使打开了手电筒也看不清楼内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听到声响,梁警官绝对是有合情合理的理由作出这个危险动作,以做好随时开枪的准备,保护好自己,但是从警察内部调查开始的第一次笔录开始,梁警官就说了无理由开枪的话,我不知道这么明显的开枪理由,为什么在作供的时候变成了无理由开枪,我无法确定NYPD是否正确向梁警官解释了这个无理由开枪的法律含义,是不是让梁警官真正有机会了解他实际上是做出了有理由开枪的行为,而不是他自己认为的所谓的那个“无理由”呢,这一点也是质疑NYPD歧视他的一个很重要的体现,因为这几天网上类比其他白人警员免予起诉的案件,都可以发现关键的一点描述,就是有理由开枪,这些白人警察翻来覆去就那么一句话,我觉得我应该开枪,我是有理由的。如果一个两个白人警员这么应对证词,我还可以解释为是这些白人警员聪明绝顶,对法律无师自通,但是从目前网上披露出来的所有的白人警察案例,无一例外全都是因为这个套路而免予起诉,这令我很难相信NYPD没有内部培训,没有教育警员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行为,甚至这都会成为保护警员的一道法律护身符,而恰好,梁警官就成为了这个例外,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公司里所有的白人员工都知道有一道安全通道可以通过密码逃离,大家都知道这个密码,但是唯独梁警官不知道,他不仅不知道这个密码,还被公司教育不准靠近那扇门半步,否则就是危险的,违规的,然后突然某一天公司失火,其他的门都被堵死了,全公司的白人都因为知道密码而顺利逃出,只有梁警官因为乖乖遵守公司规则,压根就没有考虑从这扇门逃离的可能性,活活被烧死了,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歧视?为什么不把能够保护白人警员的法律武器教育给梁警员,让他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样的法律权利。而且在警察内部开始调查的时候,听到同伴和他自己的证词就知道他当时实际上是客观处于外部环境的压力状态,做出这个危险动作,完全符合了这个例外状况,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告诉他你是有理由开枪的,为什么要任凭他自己对“理由”这个单词的理解,做出了无理由开枪的证词。NYPD完全无视梁警官的客观情况于不顾,急切地把他推出来做了替罪羊。

第六宗罪,关于如何处理巡楼时遇到的突发状况,根据梁警官和同伴的证词,他们俩都是不知所措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如果NYPD在事前对这两个菜鸟警员有过相关应急处理的培训,告诉他们一步步应该怎么操作,或者在梁警官打电话回警局的时候,接电话的主管能够主动告诉他应该怎么操作,事情都不会恶化到最终的结果。陪审团认为梁警官冷漠无情,没有履行一个警察该尽到的施救义务,但是如果没有NYPD的支持和指导,你如何期待一个实习警员在第一次面对这种状况的时候,做出跟一个有经验的警员一样的反应呢?NYPD可以声称他们提供了完善的培训,都教会他们怎么操作了,所以按照逻辑,他们遇到实际情况就应该知道怎么做了,这就跟把一个实习医生直接扔到手术台上给病人做手术一样,没有有经验的医生的指导,就两个实习医生操作一个在医学院的书本上学习过的手术,遇到病人突发状况,完全不知道如何处理,而寻求主管帮助的时候,主管就一句话,我教过你,所以你应该知道怎么做,这怎么可能避免医疗事故呢?放在梁警官这个案子里,梁警官在事情发生以后不知所措的表现,NYPD要负上绝大部分责任,可以说是NYPD冷漠的看着他一步步地自我挣扎,走向了最终的悲剧。

 第七宗罪,针对CPR这个特殊的话题,检方的指控说警员都有CPR的相关培训,所以梁警官在现场没有实施CPR的行为是冷漠无情的,虽然梁警官没有在现场“嘘寒问暖”的行为值得商榷,但是作为培训CPRNYPD,根据梁警官的证词,根本没有进行过专业的培训,只是走个过场,签个字就算了事,梁警官根本就没有机会系统专业的学习过CPR,然后NYPDDA就要期待他能够做出专业人士才能做的CPR的行为,如果不做就是冷漠,渎职?如果这都算渎职的话,那么负责培训他CPR技巧的NYPD的责任更大,因为压根就没有成功教会过他。NYPD都没有正确衡量过他是否有能力施救就把他推出去做了渎职的样板,这样的迫不及待,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是害怕被人追究NYPD究竟是否正确培训了警员有关CPR的方式方法呢?

 第八宗罪,整个案件,不难发现,NYPD一直都在用有经验的警员的正常表现和行业标准来拷问梁警官,而庭审的时候DA却又以一个有经验的警员的行业表现和标准来衡量他是否有责任,这本身也是不公平的,其他白人警察的案例发生的时候,这些白人警员绝大部分都是有过多年警察从业经验的,自然在事发后的表现体现的无懈可击,完美无瑕,找不到法律的漏洞,但是梁警官是一个实习警员,缺乏多年的警员从业经验就决定了他的反应跟有经验的警员是有差距的,而又缺乏NYPD的指导和帮助,怎么可能不落入NYPDDA的陷阱呢?就算是一个普通的任何行业的公司,在对待实习员工的时候,都会安排专门的人负责带领这些实习生,遇到问题,实习生跟主管或者负责人商量着决定如何处理,不会单独放任一个实习生去独立面对客户或者处理需要有经验的员工才能处理的事情,这个是行业惯例,但是在NYPD却变成反向惯例,一个新兵菜鸟警员,要被扔去做最危险最困难的活,只有成功生存下来才算是成功经受考验,成为合格的正式警员,如果说这只是一种考验方式,无可厚非,但是如何风险和考验远远超过了实习警员所能够处理或者承受的范围,这样的行为就是明知有造成危险的风险,而放任这种现象的发生,这何尝又不是另外一种犯罪呢?

第九宗罪,NYPDDA 与梁警官的同伴达成了协议,同意他的同伴提供对梁警官不利的证词来换取对他同伴的不起诉,从某一种程度上,NYPDDA和梁警官的同伴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而梁警官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一开始NYPD就没有把梁警官摆在自己人的位置上,一出了事情,第一时间找证据,找漏洞,找各种对梁警官不利的东西和证据,完全对梁警官的尴尬处境视而不见,而警察工会律师的表现就变成了一个披露这些消息态度的导火索,根据梁家人的说法,是警察工会的律师太忙,有太多的案件无法处理,而且劝说梁警官直接认罪,所以他们被迫更换了律师,排除法律上的那些有争议的点,NYPD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消极不配合,警察工会律师的职责就是专门维护警察自己的利益的,结合刚才提到的第一宗罪,因为他是实习警员,本身不受工会保护,所以工会律师可做可不做,无所谓是否能够代表他的权益,所以梁警官要么就要忍受NYPD的消极态度,要么就要被迫做出更换律师的选择,我甚至更加恶劣的猜想,NYPD故意采用这样的方式消极避开了工会律师参与到本案中,从而最小化NYPD在案件中的影响,把它单独看成是梁警官个人独立的案例来处理。这难道不是NYPD对梁警官的消极歧视么?

第十宗罪,回归到网上热烈讨论的这么多白人警察案件和梁警官案件作类比,我必须要问一句,为什么是梁警官,为什么是要这位华裔实习警员,为什么是在这么多白人警察免予起诉之后,第一个被判罪名成立的人?排除梁警官本身的案情不提,梁警官最终罪名成立,是由NYPD一手造成的,他们把梁警官从案件发生的最开始就一步步逼迫得他没的选择的走向被告席,通过消极不配合和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手段,把他逼得毫无退路,成为整个案件的替罪羊,可以说是NYPD一手倾力打造了这只替罪羊,但凡在我文章前面提到的任何一个阶段性的环节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梁警官都不会落到今天这样的悲剧。梁警官性格上的弱点和缺点,甚至他的华裔身份,都不能够成为NYPD打造替罪羊的借口。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正确分析梁警官的案件,看清NYPD在这场事件中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让我们反抗的怒火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纽约执业律师Tina 2016.2.15执笔

We the people, demand justice for former NYPD officer Peter Liang

via 謝中之


we petition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to:

We the people, demand justice for former NYPD officer Peter L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