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菊子波士頓報導) 二日晚在昆士小學飯堂舉行的「昆士四」案社區大會,吸引了逾百名中西民眾出席。麻大教授梁聯星在會中指出,此案不單只是亞裔社區的事,更是美國司法制度有漏洞,正義並不理所當然能得伸張的問題。
當晚有部份與會者參與籌組委員會,預定下週再聚會繼續討論後續動作,包括當晚大多數人贊同的寫封公開信,呼籲昆士法官及司法系統,在涉案被告的二年緩刑守行為期間,別採取報復行動(no retaliation)。當晚的分組討論,也有許多人建議要調查判案法官的判刑記錄,查察警察與昆士市的歷史記錄,和社區領袖洽談,製做影片上載到youtube播放,促請社區團體關注,要求州市議會政客表態,向州議會、州長陳情等等。
由於出席者中,包括台山同鄉會會長李照桃等人坦承對構成拒捕、擾亂治安等罪名的要素不很清楚,他們也談到舉辦講座,為社區人士上基本法律課的需要。
「昆士四」案是四名華裔青年,在去年四月三十日晚因故與昆士市警察發生衝突,被噴胡椒霧,還遭控拒捕、擾亂治安等罪名。四名被告雖堅信自己未犯錯,開庭審訊五日後,六名陪審卻判決其中伍豪宇無罪開釋,另外三人都有罪。
檢察官原本只求處緩刑,且刑期最多十八個月,但審案法官判刑時卻加重刑罰,以致被判拒捕、擾亂治安罪都成立的孫文軍,以及僅被判擾亂治安罪成立的阮達文,都被判入獄十天,緩刑二年,其中孫文軍還須在二年之內,每週三次的參加戒酒會。
宣判出爐後,不單只亞裔社區舉眾嘩然,就連昆士市市長威廉范蘭,以及昆士市第六區市議員麥南咪(Brian F. Namee)在獲悉數名被告並無任何犯案前科之後,都同意判刑是重了些。
案中被告之一,原在華人前進會任職社區組織員的陳玉珍當晚在會中表示,上週五,她曾問她的代表律師,該名法官為何加重判刑。她得到的答案是,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中,很多時候,法官並不關心案中的真正對或錯,但很重視依照程序完成審理過程,並希望儘快處理手中案件。
陳玉珍認為,該名法官完全沒有理會到,她的判刑不單只是不公正,留下的有罪記錄,還將影響她們這幾名年輕人的長遠未來。但她更擔心的是,如果她們就此認命,不求上訴,將來會有更多法官在審理涉及亞裔的案件時,草率判刑。
梁聯星及當晚出席的一名塔芙茲大學歷史系教授Steve Marrone也都猜測表示,該名法官的加重刑罰,有可能是為了「殺雞儆猴」,警告亞裔社區要瞭解美國的法律體系,不要一點小事,也上法庭解決。
大波士頓法律事務援助處律師黎德慧則指出,在社區採取積極的集體行動促使整個社會改變之前,此案給大家的一個教訓是,在目前整個美國瀰漫「反恐」氣氛的大環境下,個別人民或許最好「聰明點」,別仗著自己站在理字這一邊,就輕易和警察對抗。
華人前進會主席李素影表示,這一事件的後續處理,有兩方面,一為涉案被告是否要採取法律行動,上訴,爭回清白。這點,應尊重數名涉案者的個人意願。到底打官司是一件耗時費錢,還不一定正義得直的事。一為整個亞裔社區對此案到底有何感覺,反應,希望做些什麼事。
李素影認為這一宣判結果,很明顯的有種族歧視成份在內,但她們不希望社區的任何行動,會導致數名涉案者遭遇任何狀況。她強調,社會只有在人們受到影響,為之掙扎,繼而採取行動,才會變得更好。她們希望這事能成為協助大眾,把社會變得更美好的動力。
據悉,陳玉珍的律師已在上週五,代她遞出上訴申請書,但約有三十日的時間可再仔細斟酌,到底上訴與否。上週六已出獄,二日晚也出席了社區會議的孫軍表示,他還在和律師商量是否上訴中。他坦言由於二年緩刑的壓力,怕說錯話可能有後遺症,不願就此事表示意見。
當晚出席會議者,還包括來自摩頓市的民權支持者。一名搬進昆士市才約一年的德裔西人Mike jackson坦言,昆士市確有歧視其他族裔的現象,一些白人居民在酒吧等場所,曾當著他的面說族裔歧視性的話,讓他感到很不自在。他相信情況會改善,但需要時間及人們的努力。
圖片說明:
八名出席者站出來為分組討論做準備。(菊子攝)
陳玉珍眼中帶淚的說,法官怎麼可以完全不考慮的幾名年輕人的大好前程就此受影響。(菊子攝)
大波士頓法律事務援助處律師黎德慧(右)在會中對拒捕、擾亂治安罪略做說明。有多年和平抗議經驗的美順樓居民高君表示,示威者是否被控拒捕,常常是由警察自由心證來決定的。(菊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