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在1949年時通過住宅法,藉以促進房屋建造速度,刺激經濟,更新環境日漸惡化的市區。波士頓市在1950至1960年代引進該法,成立了波士頓重建局,也賦予該局徵用(eminent domain)土地等權利。
波士頓華埠乞臣街,原本宏偉壯觀的波士頓安良工商會大樓,都因為波士頓重建局的這一權力,當年被一刀切成兩半,讓出土地建高速公路幹道。紐約街一帶數以百計住宅,都被迫拆除。
目前全麻州有三十一個城市,可使用這種都市更新權力。波士頓市的權限效期,大抵於2016年四月期滿。波士頓重建局有意就十六個都市更新區中,除了奧斯頓(Allston),一部分城中區(Downtown)之外的十四個,申請展延權限十年。
波士頓重建局為此在去年十二月時,設立網站www.bostonurbanrenewal.org,還於三月底到四月中,在波士頓市政府大樓,黑石社區中心(Blackstone Community Center),麥迪遜公園(Madison Park )高中舉辦了三場社區會議。
現在,波士頓重建局繼續收集民意,推出“都市更新在行動(Urban Renewal on the Move)”活動,預定在五月十五日至廿一日之間,隨著“流動波士頓市府(City Hall on the Go)”的卡車,深入社區,邀請民眾直接提交意見。
昨日,波士頓重建局人員隨著“流動市政府“,到南端和波士頓華埠公園收集民意。
華人前進會表示,必須有方法界定波士頓重建局使用“都市更新”的權力,釐清責任,保護居民,使他們不致於受到如狼似虎發展商的欺負。
昨日出席的華埠居民,紛紛在波士頓重建局的留言板上以中文寫下,“需要更多適合低收入的平價房屋”,“要求房東不能隨便加租”,“增加私人屋的住客保障”,“唐人街市我們的家園,拒絕任何藉口‘等字句。
圖片說明:
華人前進會共同主席陳玉珍(右五)為人解釋該手繪地圖的作用。(菊子攝)
華人前進會共同主席湯建華(右起),工作人員鄺寶蓮,華埠居民會共同主席余仕昂,執委陳佐平等人也在留言板上寫下看法。(菊子攝)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