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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30, 2024

波士頓華埠區域重劃1月15日截止公眾置評 華商會支持蓋酒店 呼籲取消區域細分、放寬高度


波士頓華商會(右起)中文書記翁偉健,財政余麗媖,英文書記陳黛嫦,會長陳仕維,
副會長陳文珊、黃展唐,會員鄺炎彬,陳志新等人開會時留到最後。(周菊子攝)
               (Boston Orange 周菊子波士頓綜合報導) 波士頓華埠商會 (CBA) 日前召開會議,通過提案,將籲請波士頓市政府拆除菲立普廣場現有的公園式設施,取消波士頓華埠區域重新規劃提案中的小分區,把高度限制更新為250英尺,並表達支持華埠建酒店意願。

波士頓華商會會長陳仕維(中)說明MU-10和CC分區的街道界線。
左為中華公所主席雷國輝。(周菊子攝)
              會議由波士頓華埠商會會長陳仕維主持,英文書記陳黛嫦記錄,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暨華埠社區議會共同主席雷國輝,波士頓市府華埠聯絡員黃楚嵐列席,包括商會會員,僑團代表,現場有至少四、五十人出席。

              波士頓華埠商會前會長蔡倩婷在會中提案,建議拆除菲立普廣場上現有的石獅、石桌、石椅,以及安全島等設置。余麗媖指出,華埠街道狹窄,很多送貨公司把貨車停到菲立普廣場的夏利臣街上,要求個別商家用小推車去轉運,其實給商家及行人都造成很多困擾,如何重新設計菲立普廣場,其實對華埠的未來繁榮有不小影響。

出席眾人舉手投票。(周菊子攝)
              關於波士頓華埠區域劃分部分,華商會提案取消社區商業區(CC)、混合區域 (Mu-10)等細分法,以期波士頓華埠發展可以更有彈性,甚至形成有如在昆士市等地的大規模建設。

波士頓華商會在華經會大樓開會。(周菊子攝)
              陳仕維應現場出席者要求,解釋了CCMU-10的區分。根據波士頓計畫發展局公佈在網上的資訊,CC是社區商業區,建築最高80英尺,地面一層應用做小型商鋪,上層可建住宅。MU-10是可建住宅、酒店、餐廳,辦公室,禁止建研究實驗室的混合使用區,最高只能150英尺,約等於12層樓那麼高,但是如果整棟樓有60%是蓋成住宅,樓宇高度就可以放寬到350英尺。

劉啟祥以資深房地產買賣經紀的身份,指其他城市比波士頓市
給地方社區更多發展空間。(周菊子攝)
                            陳仕維指出,華埠商區大約是CCMU-10是夾在尼倫街 (Kneeland)、益士石街(Essex),以及華盛頓街和表面路 (Surface Road)等街道之間的地塊,其實面積非常小,讓人很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劃分成2個區域,對華埠發展形成更多限制。

蔡倩婷(右)提案拆除菲立普廣場。波士頓市亞裔聯絡員黃楚嵐也出席旁聽。(周菊子攝)
              在回應蔡倩婷提出的,到底是誰促使波士頓市政府出來重做區域規劃的時,陳仕維說明,波士頓市政府在制定區域重新規劃建議草案時,曾派員進華埠,舉辦工作坊,中華公所和華商會等華埠機構都曾參加。他記得當初說好的高度是250英尺,但讓人很不明白的是,波士頓華埠區域重劃草案印出來時,這區域的高度限制變成了150英尺。他希望華埠商家能攜手發聲,讓波士頓市政府更真切地聽到商家的聲音。

新英格蘭大波士頓台灣商會會長王志維(右)也到場旁聽,和波士頓安良工商會
會長陳偉民交換意見。(周菊子攝)
              華埠酒店項目部分,主要是針對夏利臣街15-25號的時信大廈改建為酒店的發展案。至孝篤親公所主席,也是波士頓華商會副會長的陳文珊、紐英崙溯源公所主席,也是麻州亞裔餐飲協會會長的鄺炎彬,亞美聯誼會會長潘菲,從1986年起就做房地產買賣經紀的劉啟祥等人都發言支持,強調不但姓氏宗親辦懇親大會時,因此可以方便許多,還能帶旺旅遊業,餐飲業等的生意。

              黃氏宗親會元老,也是波士頓華埠居民會 (CRA) 會長的黃國威表示,他個人及黃氏宗親會都支持蓋酒店,但華埠居民會持反對意見。

              波士頓台山鄉親聯誼會會長黃紹培感慨表示,波士頓華埠數十年如一日,街景不變,就像許多人回鄉下老家時一樣,有千年如一日之感。他覺得波士頓華埠也該與時俱進的有發展,不適宜有那麼多的發展限制。

波士頓華商會籲請商家簽請願書,發聲。(周菊子攝)
              波士頓計畫發展局預定的聽取民眾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115日,波士頓華商會籲請企業東主及房東們支持該會決議,簽署請願書,要求波士頓市政府修改波士頓華埠的區域規劃,並同意在夏利臣街15-25號蓋酒店的發展案。

附註說明:

              波士頓市政府為因應商業環境變化,重新制定城中區 (Downtown)的區域規劃時,聽到民眾意見,決定把波士頓華埠從城中區分割出來,另作符合華埠歷史、文化與民情的區域規劃,並於202427日,在波士頓華埠居民會的月例會中,第一次的向華埠民眾陳述概況,徵詢民意。

黃國威強調他代表自己及黃氏公所支持華商會的提案。(周菊子攝)
              11月底,12月初時,波士頓計畫發展局 (BPDA)再次回到華埠,展示了該局制定的區域重劃草案,闡述該局了解到的華埠概況,包括需要把華埠和穿越馬津尼路 (Margina),跨過麻州付費大道 (Mss Turnpike)之後的南端,重新連結起來,華埠住宅區居民停車許可證的發放規定需重新檢視,街道須制訂車輛慢速區,菲立普廣場應重新設計等與交通相關議題,也解釋了區域重新規劃目的在規範土地利用方式,用途、規模等。

波士頓市政府公佈的華埠新區域劃分。
              目前訂出的規則包括土地用途分餐廳、服務及文化等3大類,土地利用規模有2500平方英尺的小型到5萬平方英尺的超大型的不同規定。往年,在尺寸方面,波士頓市只要求申報建築容積率 (FAR)和建築物高度,新規定擴大容積率規範須包括六項細節,建築物高度也增加惟須包括戶外休閒空間,後退高度,外牆空白面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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