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路也提醒民眾,遇到問題,儘管放心撥打市長熱線617-635-4500,一定24小時都有人接聽。
波士頓新波士頓人辦公室主任陳清音昨日主持主要強調租客權益的「你有權利(You
Have Right)」宣佈會,邀來一名西語裔,曾在亞美社區發展協會參加「租客權益」講座,之後成為西語裔社區租客權益活躍份子者以西班牙語發言。她感謝波市長、亞美社區發展協會、新波士頓人辦公室等機構,並強調「知識就是力量」。
六名夏利臣街25號的前住客,昨日也應邀發言,由黃願明翻譯。他們送給萬寧路市長一幅鑲框書法「雪中送炭、惠我家園」,也感謝紐英崙中華公所、昆士小學在事件發生那段期間給他們的幫助。
代表發言的林姓男士表示,他來美多年,不會英文,還是時信樓事件發生後,才知道住客權益這回事。之前他們每天上下班,面對大樓內老鼠、蟑螂橫行,警報器、灑水滅火器都是壞的,大樓只有一個出入口等等狀況,雖有不滿,卻不知道能怎麼辦,心中也以為,租金便宜,所以環境差,繼續准時交租。
林姓男士表示,現在他們才知道住客權益還包括房東必須把他們繳交的押金,存進一個特別戶口中,每年把來自這押金的利息,還給房客。但他們的房東並未如此做,顯然犯了法。現在住客們正透過華人前進會與大波士頓法律事務援助處的幫助,向房東追討賠償。
波士頓稽查局(Insp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代理局長Bryan Glascock昨日也出席會議,說明房客可致電該局,要求檢查,也有權要求房東做適當維修。不過他強調,房客在做這類要求時,最好提出書面要求,以期追究時有證據可循。
陳清音在會中提醒出席者,可向該辦公室索取以六種不同語言印製,列有十大要項的「租客權利」說明冊,廣發給社區民眾,以確保民眾知道自己的權益。
圖片說明:
六名夏利臣街25號的前住客,送給萬寧路市長一幅鑲框書法「雪中送炭、惠我家園」,感謝他的幫忙。(菊子攝)
信義大廈社區室昨日擠滿了不同移民社區團體代表。(菊子攝)
波士頓稽查局(Insp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代理局長Bryan
Glascock昨日說明,租客可隨時致電該局,要求檢查他們所租住的屋宇。(菊子攝)
房客權益十大須知;
波士頓新波士頓人辦公室編印的租客權利小冊,簡列的十大租客必知事項包括:
- 不論移民身份狀態如何,都享有租客權益。
- 房東如果有歧視行為,就違法。這包括房東因為租客的種族、宗教、原籍、性傾向、有小孩、持有第八類可負擔住宅津貼券等因素,威脅、恐嚇,或不出租房屋給求租者等。
- 房東想逼遷,得先上法庭取得許可。
- 別用現金交租。
- 房東加租須在約滿之後。若無租約,約以書面給予30日通知。
- 租住房屋須簽約,或有口頭合約。
- 法令規定,每一住宅,首名住客須有至少150平方公呎居住空間,每增加一名住客,得再增加100平方公呎空間。停一住宅,不得住太多人的過於擁擠。
- 遷進承租住宅前,所有該修理處,應已全部整修完畢。若有該修而未修者,租客可電請稽核檢查局上門檢查。
- 公寓住宅內需有可正常運作的爐子、烤箱,所有的門窗都應有鎖。暖氣費若是由房東支付,在九月十五日到六月十五日之間,室內溫度應保持在華氏白天68度,夜晚64度。大部份情況下,水費應由房東負責。
- 住客遷入新居時,房東只能收取第一個月的租金,最後一個月的租金,以及等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鎖匙費用,一部份的檢查費。房東如果收取遷入費、寵物費,都是不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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