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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9, 2014

一月一日起麻州個人政治捐款上限提高至一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午夜起,麻州的政治捐款限額上調至每人每年一千元,是現有限額的一倍。
從新年度開始,競選市議員,市長,州議員,或者州級職務者,都能享有這捐款限額加倍的好處。
這變動是今夏簽署成法的競選財務法案的一部分,對政客財庫來說,當然是好事,但這改變將造成什麼影響,人們意見紛紜。有些人認為這對在位者有好處,有些人則認為,這給挑戰者更多機會打敗在位者。
在學者策略網(Scholars Strategy Network)工作,曾任麻州投票主任Avi Green表示,這一改變將容許那些和中上階層關係良好的候選人,有更多機會籌得款項來扳倒在位者。人們只需要花比以往少一半的時間,就能籌得他們參選所需的款項了。儘管每個選區的情況不同,民主、共和兩黨的工作人員都說,想要扳倒一名州級參議員,大概至少要籌得十萬元左右,才可能打一場真正的選戰。依照新的捐款法,這些有意參選者只要能找到五十名有錢人支持就行了。這可以讓那些個別並不富裕的候選人,考慮參選。
每人每年最多捐五百元這捐款上限,是州議會在大約廿年前,面對要求好政府團體的壓力,決定把捐款上限從一千元下調到五百元。
2014年新法的一部分,把這額度上限調回到一千元,另外增加了可無限額收取捐款的超級協定機構,在收到捐款時需要揭露等條款。
20132014年的競選期,個別人士的捐款限額為捐款每名聯邦選舉候選人的金額,不得高於二千六百元,初選加上大選的總限額是五千二百元。
儘管新捐款法所規定的捐款上限加倍,對麻州非聯邦層級選舉來說是很大的改變,但和美國其他四十九州相比,那筆數目並不大。
Al Green說,大多數的其他州,捐款限額都高得多。
根據全國州議員會議(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蒐集的數據,以馬里蘭州為例,個別人士每年可捐給每名候選人的金額上限是四千元,愛達荷州是五千元,還有數以打計得州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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