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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9月 17, 2014

波士頓實施新清潔條例 罰款可高達五千元

波士頓的清潔華埠委員會與波士頓市府公共工程部,檢查部(ISD)合作,上週末再辦社區座談會,提醒民眾,市府已推行新的清潔條例,加強罰款,最高可罰5000元。
            這兩場座談會分別於九月十三,十五兩日,在華美福利會會址舉行,再次說明市府的有關清潔條例,措施及罰則,並即席回答民眾疑問。
            波士頓清潔華埠委員會的阮陳金鳳,陳美霞,何藹茵,紐英崙中華公所主席阮鴻燦,以及波市府的環境服務主任John Meaney,公共工程部首席行政助理Frank OBrien,法規執行官(Code Enforcement OfficerSteven Tankle等人,在十五日這天出席了會議。
            他們在會中再次向出席者解釋,新市長上任後,推行新政,要求政府部門和地方社區合作,向地方居民,商戶說明市府的廢物回收,垃圾收集規定,屋宇,店面遭人塗鴉而不處理,將被罰款等。
            其中的重點包括,商戶不單只要負責清掃店門之前的人行道,還要負責清潔店旁的陰暗巷道。房東有責任向房客說明市府清潔條例,並要求他們遵守,若有三名以上租客,還需提供垃圾桶之類的收集垃圾設施。
            過去這幾個月來,市府部門及波士頓清潔華埠委員會已分別和許多商戶,房東,在市府檢查部所在的麻州大道1010號開過會,說明這些規定,也派發了中英文的“廢物回收和垃圾收集指南”,華埠違規罰款表。
根據這張表,不當處理,或提早把垃圾從家中拿出來放到街上,罰25元;隨地亂丟垃圾罰20元;隨地吐痰罰20元;把垃圾非法傾倒在公園,遊樂場內,可罰250元到2500元。若是非法的把垃圾傾倒進下水溝,下水道,罰款5000元。
            阮陳金鳳指出,波士頓許多社區都有自己的清潔委員會。波士頓新市長上任後,最關心北端(North End)及華埠,因為這兩個地區的地理環境很像,都是街道狹窄,停車不易,冷巷很多,清掃不易,因此推出逐街逐巷(Block by Block)計劃,把華埠分成幾個區塊,一區區的和商戶,住家溝通,並開始執行清潔條例,開罰單。
            陳美霞指出,在波市府,中華公所,華埠主街等機構共同出資下,華埠目前聘有人手,協助打掃街道。但要保持華埠的街道清潔,最根本的做法是人人都願意改變行為,注意環境清潔衛生,適當處理垃圾。該會正和昆士小學校長何少華研究,看是否能夠把保持環境清潔編成學校課程,從小培養學子的正確觀念。       
            當天也有好幾名收到罰單的民眾,出席詢問。

圖片說明:

            左起,陳美霞,阮陳金鳳,Frank OBrien在社區會議中,聽出席者提問。(菊子攝)

            左起,波市檢查局的環境服務主任John Meaney條例執行警員Steven Tankle,波市公共工程局首席行政助理Frank OBrien在社區會中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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