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對象及費用
1.20至70歲未曾參加本研習班且僑居海外之臺灣客家僑民, 並以具有客家語言能力者為優先, 惟進階以餐飲業者或欲開設餐廳者為主。
2.客家委員會將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學雜費、保險費、 膳宿費及集體活動、交通、行政等費用; 學員自理僑居地往返臺灣來回機票費。
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之電子檔可自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 www.hakka.gov.tw/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有意 報名者請於2013年4月30日前送至波士頓華僑文教中心,電話 617-965-8801傳真617-965-8815、住址 90 Lincoln St., Newton Highlands MA 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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