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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9月 05, 2011

僑教中心說明1/14日返台投票事宜

波士頓僑教中心三日舉辦「海外僑民返台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說明會,籲請有意回台,於2012114日投票之僑民,即日起至十二月五日辦理選舉權登記申請,最遲1214日獲查核結果通知。
            波士頓僑教中心主任黃正杰與駐波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處長鍾麗文,內政部移民署駐波士頓官員萬吳祥等人,三日聯袂主持說明會,現場回答提問。
            他們三人在會場簡要說明,無論是否在台灣還設有戶籍,只要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登記成為選舉人。主要條件包括年滿廿歲,在2012114日的投票日之前,「曾經」在台設有戶籍六個月以上,並持有效護照,無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等。
            為協助海外僑民瞭解返台行使投票權細節,僑教中心列印、派發了中央委員會編撰的海外僑民「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答客問」,以及辦理選舉權登記申請書、以及辦理選舉權登記申請委托書,以及選舉權登記申請查核結果通知書等樣本,供出席者參考。
            根據僑胞申請選舉權登記的「答客問」,僑胞如果在戶政事務所還未完成查核准予登記成為選民前,返台設立戶籍,將因選民須已設籍六個月的規定而喪失選舉權。「答客問」因此建議辦理選舉權登記申請者,在還未收到查核結果通知書之前,切勿辦理戶籍遷入登記。
            黃正杰指出,「答客問」內建議僑胞,以掛號信寄出「登記選舉權申請書」,以方便查詢是否發生郵誤。所有及時辦理選舉權登記的僑胞,都會最遲在1214日以前,獲掛號信通知查核結果。
            有意索取選舉人登記申請書及委託書者,可上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www.cec.gov.tw),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下載表格,也可前往經文處或僑教中心索取。
            會上還派發了旅外僑民常用之各機關聯絡資訊。
            波士頓僑教中心主任黃正杰另外說明,宏觀週報第867期第12頁,印有僑胞返台參加100年十月慶典的健檢補助答客問,內容包括凡自今年七月一日以後入境,在101日至9日之間,向僑委會十月慶典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領得100年十月慶典僑胞證,並出席了109日「四海同心聯歡大會」,或1010日雙十大會的僑胞,都可申請領取新台幣3200元的慶典健檢補助。僑胞子女或配偶,依規定以僑胞身份完成慶典報到手續,領得僑胞證者,也可申請補助。
            這一健檢補助,只適用於行政院衛生署核備承辦慶典健檢之醫療機構所提供之健康檢查,而且健檢費用至少達新台幣6400元以上。未達該一規定者,不予補助。

圖片說明:

            左起,波士頓僑教中心主任黃正杰與駐波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處長鍾麗文,內政部移民署駐波士頓官員萬吳祥等人,主持「海外僑民返台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說明會。(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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