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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30, 2011

申報海外資產「自首」期8/31 截止 避稅保財宜做遺產規劃

紐約人壽保險公司日前在劍橋市常熟餐廳舉辦「財產規劃研討會」,提醒社區大眾,申報海外資產的「自首」截止期為八月三十一日,違規者最高罰繳25%海外資產總額;新遺產稅法規定,20112012年最高免稅額五百萬元,稅率35%,但2013年將改為免稅額一百萬元,稅率55%
            紐約人壽保險公司資深業務代表黃潔玲為介紹該公司多項產品具理財功能,日前特邀該公司副總裁暨資深高級規劃顧問郭鑫凱博士(Joseph Kuo)講解財產規畫,並安排王晶講談退休財務規劃。
      郭鑫凱在會中指出,做財產規劃要分兩部份,一部份是資產所得部份,宜以理性態度處理。另一部份是遺產稅,不妨感情用事的根據個人偏愛來設計,但重點都是宜及早計劃,以免存了大半輩子的錢,因為政府徵稅利率的變更,剎那間少了一大截,或是因為生前未做遺產規劃,身後所留資產的處理權,落在政府指派的執行人手中,自己的配偶或子女,反而無從置喙。
            在談及個人資產規劃時,郭鑫凱先談海外資產申報。他表示,根據美國財政部稅務管理監察長的報告,20042009年間,美國政府以「自首」從寬、抓到重罰的威脅,使得美國民眾申報海外銀行及金融戶口的數量,增加了145%。美國因此修訂稅法,2010年三月通過獎勵聘僱及就業法,規定個人如果擁有五萬元以上海外資產,就必需在個人年度所得稅中申報。如果在任何一個年度中,擁有一萬元以上金錢利益(financial interest)或財務戶口,也必需填報9022-1表。如果漏繳海外資產稅,罰款比率為25%
            他表示,要避稅、保值,不妨購買有利息年率保障的人壽保險,也就不必怕出現諸如伊利諾州在一夜之間房地產稅增加60%等情況。
            至於遺產稅部份,在2010年遺產稅0%的好日子過完後,20112012年,美國政府恢復徵收遺產稅,免稅額上限為五百萬元,超過部份課徵35%的遺產稅。到2013年時,個人遺產的免稅額將下降為一百萬元,遺產稅率增加到55%,這一年贈予稅(gift tax)也將增加到55%
            漏稅者的追繳期限是三年,但若是違法的刻意瞞稅,就無追溯期上限。
            在做遺產規劃上,除了預立遺囑,甚至及早拿一份國稅局的706表來細看都有些什麼問題,事先做準備之外,也可以設立信託,或者是不可撤銷的信託(irrevocable trust),世代信託(dynasty trust)等,來達到保護資產,照個人意願處理等目的。

圖片說明:

            紐約人壽保險公司黃潔玲(右起)、郭鑫凱、王晶等人,日前在劍橋市舉辦財產規劃講座。(菊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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