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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0月 29, 2008

麻州參議員Diane Wilkerson涉嫌受賄被捕後交保獲釋

所代表區域包括華埠的麻州參議員戴安韋嘉信(Dianne Wilkerson)昨(廿八)日早上被聯邦調查局以受賄等罪名逮捕,同日下午出庭(initial appearance),半小時後以五萬元交保釋放。下次庭訊預定為十一月十七日。
聯邦調查局(FBI)昨日早上召開了記者會,宣稱該局從2007年五月到2008年十月廿七日,調查了十七個月多,在握有戴安韋嘉信收賄的確切證據後,才於昨日早上逮捕了她,並控告她做為一名公共民意代表卻企圖詐欺(extortion)等十八項罪名,又以州政府參議員身份竊取誠實的服務等罪名。其中的控罪包括從扮做地方商家的FBI臥底探員手中接受了23,500元賄款。
美國司法部檢察官麥可蘇利文(Michael J. Sullivan)、巴福德(Warren T. Bamford),FBI波士頓地區探員、波士頓警察局局長戴維斯等人,昨日一起宣佈了這一逮捕案。蘇利文表示,公共服務是一項榮譽,麻州居民應該要有誠實、信得過的人來做他們的民選代表。偵辦此案的FBI探員巴福德表示,公共貪腐案是FBI第一優先偵辦的罪案,而這一類案件通常都極不容易偵察,他們能夠辦成此案,全靠各方的合作。
FBI及美國司法部昨日不僅拿出一份長達三十三頁的起訴書,還公佈了戴安韋嘉信把錢藏進她的襯衣裏面的錄影片段。
根據美國司法部資料,一旦戴安韋嘉信的罪名成立,她將面對入獄廿年,每一罪名罰款廿五萬元的處罰。
美國司法部公共事務部專員史德玲(Christina Sterling)表示,昨日下午,戴安韋嘉信出庭後,僅約半小時,主審法官希文(Timothy Hillman)就判處戴安韋嘉信可以五萬元的無保障債券(unsecure bond)交保,同時限定她不可和證人、可能的受害者接觸,不可銷毀或丟棄任何文件。檢方並將續查她有無其他財務犯罪行為等。
美國司法部在公佈的資料中指出,執法機構是在2007年春時,經線民舉報,才察覺戴安韋嘉信有可能利用她的辦公室職權收取現金。FBI和波士頓警察局的反貪腐小組合作,從2007年五月起,進行了包括語音、錄影帶等記錄的長時間調查。
據稱在2007年六月至2008年三月之間,戴安韋嘉信從臥底探員及證人手中收取了八千五百元現金,作為幫他們取得洛士百利一夜總會的酒牌的回報。接著戴安韋嘉信就向波市府牌照局、波市長及市議會施壓,還在參議會內阻阻撓波士頓市牌照局加薪的法案。在2008年六月時,戴安韋嘉信又收取了五千元,來幫一名地產發展商規避一般的公開招標過程。
戴安韋嘉信收取的賄款,據說總共八筆,金額從五百元至一萬元不等的共23,500元。司法部的起訴書中列舉了戴安韋嘉信近年來遭遇的一連串司法、信用問題,包括為她涉及謀殺案的侄子做偽證,在九零年代欠繳聯邦稅五萬一千元,不當使用競選經費等等。
今年五十三歲的戴安韋嘉信從1993年當選麻州參議員後,二年一任的任期,她共做了八任。今年九月她在民主黨的初選中,敗給挑戰的陳狄蘇妮(Sonia Chang-Diaz),但仍誓言要以填寫入選票(write in)的方式,繼續參選。
六年前麻州選區重劃後,戴安韋嘉信也開始代表波士頓華埠社區。華人前進會、亞美社區發展協會等機構都曾因她協助華埠社區爭取廿四號地段,支持雙語選票法案,以及在波士頓藝術學校有意在十二號地段上建校一事上,站在華埠這一邊,而在戴安韋嘉信競選連任時,都表示支持。
戴安韋嘉信涉案一事對華埠社區有多大衝擊,目前不得而知。華人前進會員工昨日表示她們已知道有關戴安韋嘉信被捕一事,但不願多談。該會行政主任駱理德昨日也未回覆本報的查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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