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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5月 26, 2005

中華公所審修章程 將討論全僑大會存廢

報告維護華埠治安籌款增至三萬餘元,客 屬同鄉會退出中華公所,授權主席簽署聲明以推動大同村居者有其屋計劃,表決通過各僑團在六月三十日前確認後不得更換的出席中華公所代表才有權參加二零零六 年公所選舉等等,紐英崙中華公所廿四日晚的議員大會討論極為熱絡,連修改章程的審議也因時間不足,只審完第一章。

在進行到近十點才結束的整晚會議中,「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所做的報告及提案,雖只有短短一頁紙,卻是當晚討論最熱絡,也做了最多表決的部份。

其 中上海商會在四月一日交給中華公所二零零五年年費,但還未補交二零零四年年費,會員資格審查會建議不追繳罰款一項,議員翁宇才指中華公所有規定,三月三十 一日之後才繳年費,要加倍罰款,但該會卻選在四月一日交出年費,似是故意挑戰中華公所的辦事能力,因為只差一天就執意追繳,似乎枉顧人情,但不追繳,中華 公所又會落得有規定無執行力的笑話。議員謝中之則極力強調,上海商會連二零零四年的年費都未清繳,還要再遲繳二零零五年年費,顯然沒有誠意。議員們最後以 十七票比九票,決議追繳罰款。

香 港聯誼會、聯成公所已有兩年未交會費,且無人曾出席中華公所會議,二零零五年甚至連出席中華公所代表的人名,也未向中華公所填報這一項,「會員資格審查委 員會」建議取消這兩機構的中華公所會員資格。但議員梁添光表示,取消會員資格是大事,不應立即做決定。中華公所主席陳仕維同意押後討論此一提議。

由 於會員資格和即將來到的中華公所二零零六年職員選舉有密切關係,出席議員們經熱烈討論後,無異議通過各僑團、機構應在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向中華公所填報、 確認出席中華公所代表,只有這些在六月三十日前確認,並向中華公所報備了的出席中華公所代表,才有權在二零零六年的中華公所職員選舉中投票。

出席議員們並同意通過「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提議的各僑團、機構須在今年八月前清繳積欠的所有年費,否則在二零零六年的公所職員選舉中無權投票。

「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並報告道,客屬同鄉會已寄交書面通知,退出中華公所。

在 公所財政余麗瑛的七頁雙語報告中,關於會員部份,有公所於三月十五日寄出給亞美商會、香港聯誼會、聯成公所、中國商會、英敏旅行社、華人曲藝會等機構的催 繳年費掛號信被退回來,新南美聯誼會、中美食品、芬奇集團、龍華餐館、人人眼鏡等機構則收到掛號信,但仍未繳交的說明。這也等於說明,照財政報告中的議員 年費記錄表,中華公所共有四十八個僑團、機構,五十六名議員須繳交年費,但有前述十一個僑團、機構,因未繳年費,一個僑團退出,都可能喪失選舉投票資格。

在 修改章程的審議部份,中華公所出席議員們知道當晚時間不夠,只討論通過了第一章。重要的修改部份是公所的議員大會將改名為董事會,公所的會計年度將改為十 月一日至翌年九月三十日。另外第一章第二條引起爭議的人數定義,由於公所的議員席位,不像在位人數,出席人數,以及法定人數等,會因狀況而改變,在劉啟 祥、陳家驊、陳廣漢等人紛紛發表意見後,議員們幾經討論,決議改為「本公所地址得由董事會議席總名額過半議決更改」。

在 修改章程審議中,另一引起反復討論的是所謂「全僑大會」。雖有部份議員私下認為,在時移勢易的今日,紐英崙華人數目之多,已不太可能召開真正的全僑大會, 而且這幾十年來在紐英崙出現,但未加入中華公所的僑團數目之多,也令人咋舌,紐英崙中華公所是否還真能代表紐英崙所有華僑,確可爭議,但眾人也都認同波士 頓安良工商會會長鄧北海及黃氏公所代表黃毓祺發言強調的全僑大會象徵意義及其重要性。

幾經討論後,出席議員們同意中華公所章程將先由董事會修訂,是否召開「全僑大會」確認董事會所修訂的章程,將視修改章程進行到審議第二章,是否廢除全僑大會時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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